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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战略辨析

作者:黄卫平 署名:第一 合作者:刘世伟
发表刊物:政治学研究 期号:2015年第5期 转载情况:人大期刊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016年第2期
是否以“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专兼职研究员”名义发表: -1-(说明:"1"为是,"2"为否)       pdf版下载

“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战略辨析 
黄卫平 刘世伟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广东深圳 518060)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在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思想,这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布局和执政方略,不仅每个“全面”都意义重大,内涵丰富;而且相互之间具有紧密的逻辑关系,环环相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则是依次递进的战略举措。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全面深化改革”;而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依法治国”;而能否真正做到“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则关键要看党能否自觉、主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政党“依规治党”的程度决定国家“依法治国”的成败。因此,可以说“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中之重,关键的关键。 
 
【关键字】四个全面、国家治理、依法治国、从严治党 
 
2014年12月习近平同志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指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这是他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庄严承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的最伟大梦想”,明确提出实现“中国梦”的理想境界后,进一步从理论层面系统阐述了实现“中国梦”的战略布局。如果说“中国梦”是朴素、感性、通俗地激励亿万国人为实现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夙愿而奋斗;那么,“四个全面”思想则深刻、理性、逻辑地表达了中国执政党新时期的治国理政方略,指引党和国家去如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逐步总结、凝练、提升而成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时期“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 ;“全面深化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要决定,以着力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其总目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就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决定,中央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而“全面从严治党”则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传统在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是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做出的明确部署,也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进行“打老虎”和“拍苍蝇”,深入展开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总结,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十八大确立在2020年建党100周年前要完成的宏伟目标,主要内容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所做的全面部署,是对十六大以来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提升,“全面建设”是进行时,“全面建成”则将是完成时。 
所谓“小康社会”是党中央从传统文化的遗产中吸纳的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早在儒家经典文献中就有关于“大同”和“小康”的描述,在《礼记•礼运篇》中,有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已,大人世及以为礼,域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已。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很显然,在儒家传统经典的想象中,“天下为公”基础上的“大同”境界是梦幻中的理想道德世界,而“天下为家”,“礼义以为纪”的“小康”则是现实中以利益为基础,用规则、制度约束的有序社会。儒家“大同”理想曾激励国人为争取无限美好的未来世界而奋斗,也与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各种乌托邦思想异曲同工,从康有为、谭嗣同,孙中山,直至毛泽东,“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都是反抗现实世界,追求理想梦境的旗帜。然而,经过建国后三十年“社会主义”的实践,特别是经历了以“文革”为登峰造极的历史“悲剧”,以邓小平为杰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现实而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那种只讲“道德理想”的“大同”境界对少数人可以,多数人不行;短时间可以,长时期不行,“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   
因此,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从1981年到本世纪末的20年,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实现这个目标,城乡人民的收入将成倍增长,人民物质生活可以达到小康水平” ,这是党中央首次在全国党代会上使用“小康”这个概念,并将其作为党领导国家的重要阶段性奋斗目标。随后在1984年,邓小平具体提出“在2000年,我国的工农业总产值,比1980年翻两番” ,“国民生产总值按人口平均达到GDP800美元” ,用邓小平的说法就是“达到小康水平,就是不穷不富,日子比较好过的水平” 。他在1987年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三步走”的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战略,第一步,是以1980年人均GDP250美元为基数,每10年翻一番,到1990年达到人均GDP500美元,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是到20世纪末,再翻一番,达到人均1000美元,开始进入小康社会;第三步,到21世纪,再用30年到50年时间,再翻两番,大体达到人均4000美元,基本实现现代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1987年党的十三大将邓小平上述构想正式写进大会报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战略,并将第三步目标的实现确定为21世纪中叶,也就是新中国建国百年之际。由此正式确定了第二步战略目标是进入“小康社会”。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重大发展的基础上,党中央对“小康社会”的标准也在不断与时俱进,2002年十六大报告正式宣告“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的共同努力,我们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但鉴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均衡的小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从而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2007年十七大报告进一步要求,“继续努力奋斗,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并描绘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之时,我国“将成为工业化基本实现、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内市场总体规模居世界前列的国家,成为人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成为人民享有更加充分民主权利、具有更高文明素质和精神追求的国家,成为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充满活力而又安定团结的国家,成为对外更加开放、更加具有亲和力、为人类文明做出更大贡献的国家”。  
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综合国力和人均GDP的增长,一直都在按照改革最高决策层的规划不断提前实现预定目标,2010年中国GDP总量首次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4年GDP总量首次突破十万亿美元,成为美国之后的第二个GDP总量超过十万亿美元的国家。我国人均GDP也一直以远超过每十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假以时日,只要最高决策层不犯“颠覆性错误”,我国GDP总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经济体将是指日可待。无疑“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  
然而,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尽管经济发展成就显著,综合国力增强很快,但就人均GDP而言,中国依然还是发展中国家。虽然人民生活总体上已进入“小康”,但发展很不平衡,国家总体还是处在“低水平小康”阶段,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水平小康”,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改革还远不到位,远不适应。相当时期以牺牲环境和消耗巨大资源,以高投入来拉动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官场的消极腐败现象以及由此引领的社会溃败已突破了广大善良民众的想象,社会的贫富差距和两级分化的趋势还在发展,从而在相当一部分民众心理上产生相对被剥夺感。这也就是为什么习近平最近要特别强调,在改革开放中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由于人们的立场、观点、方法、社会地位、知识视野和获取信息的能力不同,对于客观事物形成巨大认知差异是十分正常的,而当下中国社会的高度分化导致在广泛的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充满争议,更是毋庸置疑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真理”和“真相”究竟是什么,也许并不十分重要,人民普遍愿意相信什么是“真理”和“真相”才更重要,而让人民更愿意相信什么是“真理”和“真相”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为了避免陷入“塔西佗陷阱” ,执政党必须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从而让人民抱有期待,使国家充满希望,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为此,中国的改革决策层唯有“全面深化改革”,决不能放弃“改革开放”这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 
 
二、“全面深化改革”是战略举措 
经验事实告诉我们,中国的改革从来是“问题倒逼”的,中国的重大改革更是危机推动的。大危机引发大改革,小问题促进小改革;没有问题就无须改革,对潜在危机高度警觉,就未雨绸缪,主动改革;对现实危机反应迟钝,麻木不仁,就不思改革;忧虑改革诱发更大危机,就不敢改革;恐惧改革触犯特殊利益集团自身的利益,就阻挠改革。有危机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对问题文过饰非,对危机视若罔闻,自我陶醉而不能自拔,才是最大的危机。因此,习近平明确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 ,所谓“倒逼”,就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置之死地而后生。 
如果不是因为十年“文革”为登峰造极的极左意识形态及其政治路线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巨大悲剧和国民经济面临崩溃边缘的重大危机,就不可能有1978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拉开中国改革序幕;假设没有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东欧巨变和1991年底的苏联解体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巨大危机,也很难想象1992年初春,小平同志要以88岁高龄和“普通党员”身份发表振聋发聩的“南方谈话”,从而一举扭转乾坤,推动党的十四大义无反顾地正式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以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为典型代表的一批国家级党政军高官腐败案例被不断披露,不仅表明了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强决心,也反映了对酿成如此高层次、大面积腐败的体制已到了不改革将难以为继的地步。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经济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由于经济的迅速增长,极大地巩固了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使党执政的合法性有效地建构在无与伦比的“经济绩效”基础之上;但另一方面,作为长期执政的法定执政党,又前所未有地面临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四大危险”的挑战,必须长期经受“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  
更何况中国已进入了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体系,经济的发展已不可避免地与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紧密相连,随着经济总量越来越大,经济增速必然放缓;国际经济不景气,内需驱动不足,制造业产能严重过剩,劳动力成本不断提升,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多种因素叠加,导致我国经济的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增速放缓已成为“新常态”,这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也会引发社会问题,对于主要依托经济高速增长的有效性获得执政“绩效合法性”的政治体系,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面对如此形势,中国决策层唯有“全面深化改革”。尽管“中国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正所谓中国的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期”,但不论风险有多高,难度有多大,党中央也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坚定不移地高举“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旗,作为团结全国人民的最大公约数,唯此才能全面回应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和广泛期待。 
而中国共产党恰恰是历史上最具有危机转化能力的政党 ,为了保证实现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其内容丰富、意义深远,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广泛领域,但其最重要的改革创新精神有两个方面: 
其一,是首次明确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而在当代中国政治语境中的所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实就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现代化,就是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现代化。 这是党在改革开放初提出的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等“四个现代化”目标以来,明确提出的“第五个现代化”目标,也就是政治现代化,这对于新时期深化改革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意味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各种具体举措,必须服务和服从于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现代化这个总目标,而民主和法治建设将作为国家治理的特定方式纳入到国家绩效中来考察,标志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导向已悄然从发展民主政治 ,转化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党和政府的治理能力,发展民主更多地被视为国家治理的手段,而不只是逐步实现的公民权利,这是比党在特定历史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意义更重大、影响更深远的观测视角。 
其二,是首次明确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坚持“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因此,中国改革决策层“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 ,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设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也就是试图通过深化市场化改革,以经济改革引发或诱发的各种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危机,来倒逼和拉动各相关领域的改革,推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发展。 
而在现阶段如何具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现代化的具体实现途径是什么?何以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此,党中央充分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广泛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 
 
三、“全面依法治国”是治国方略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治国方略,全会“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而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也就是不仅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等基本原则要求;还必须“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这些精神是对党的十五大关于依法治国基本内涵的丰富发展,也更加明确了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途径,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全面依法治国”是现阶段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最具可操作性的领域。 
勿庸讳言,我国是长期缺乏民主法治传统的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最高决策层日益重视提高国家治理的法治化程度,不断呼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但“严苛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性执法”的现状并没有根本改变。为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反复强调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肯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现行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 。逻辑上讲“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只要把我国宪法精神充分落实到位,我国的民主法治程度将极大提高。鉴于“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 随着党中央普及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原则的重要举措逐步到位,必将极大提升宪法在党和政府治国理政中的权威,并事实上推进对各级党和政府的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实施,从依法治国的层面巩固和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法定执政地位并逐步实现宪法司法化。 
为了真正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就必须推进司法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正的程度,约束和制衡公共权力。为此,党中央首次建议在中国“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当前首先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法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等。所有这些改革举措的逐步落实,必将极大提升我国依法治国的实现程度,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有效实践奠定“历史正义”的制度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这就意味着在中国,党的领导与民主、法治是三位一体的。然而,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三个方面的有机统一既不是逻辑上必然的,也不是事实上天然的,而是需要执政党不断去努力争取实现的。只有党真正坚持依规治党、依法治国,切实落实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党“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的全面依法治国才能够得以实现,这些无疑都是极其艰巨和极富挑战性的工作。 
正如习近平明确指出的那样: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因此,在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在党,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此,党中央反复强调“依法治国”首先要“依规治党”,只有有效治党,才能有效治国;只有有效治国,才能真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执政党“依规治党”、“依法治官”的成败决定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成败,这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历史重任。 
 
四、“全面从严治党”是关键与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时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他首次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是极其发人深省的。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流砥柱,是领导中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力量,其与西方政治学理论所标识的代表部分国人的特定阶级、阶层、利益集团的“政党”不同,其自觉地代表全体人民,明确宣示自己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对于这样“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形象和威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从而逻辑地表明,“四个全面”的关键,就在“全面从严治党”。 
近年来执政党所宣示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主要是激励国人和鼓舞群众,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而“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则是重在警示党内,特别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作为法定执政党,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所取得一切辉煌业绩无疑都归功于党的正确领导,而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各种挑战、风险和危机,也无时不在考验执政党。如果说党正领导中国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而不懈奋斗,今天已经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那么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那样,“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雷霆之势所展开的“打老虎”、“拍苍蝇”的反腐败斗争,所揭示的触目惊心的现实,就已经很生动地诠释了习近平上述重要论断。 
而从党长远发展的战略考察,“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全面”,又要“从严”,既要重建纪律法规的权威,又要重构党的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 
一方面,必须全面落实“依规治党”,建立和重建党的制度和纪律的权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实施严格的纪律、法律约束和惩戒,绝不允许有超越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党员。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也是党的纪律宣传和道德教育有效性的前提条件,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保障。人类实践反复证明,只讲理想信念,道德自律,缺乏严格的纪律约束、法律惩戒,对少数人也许可以,多数人肯定不行;短时间也许可能,长时期一定不能。多年来党的纪律不可谓不多,也不可谓不严,主要问题还是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选择性执法,严重损害了制度和纪律的权威。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雷霆反腐,高压执纪,就正在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 
另一方面,必须充分借鉴、运用人类创造的一切精神文明资源,坚定解放全人类的理想信念。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全党同志一定要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把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练就共产党人的钢筋铁骨,铸牢坚守信仰的铜墙铁壁,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如果任由利欲熏心,贪得无厌的物欲和肉欲横流,那么实施再严苛的纪律和法律,也难以遏制人性的贪婪。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过的的名言:资本的逻辑就是,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敢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上绞刑架的危险。 且不论共产党人“解放全人类”的境界,如果没有中国传统士大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抱负,“衣食足”却不“知荣辱”,长期沉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论”中低层次的“生理需求”而难以自拔,寡廉鲜耻,不仅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还不择手段地非法追逐财富,这在某种程度上正是许多高级官员腐败堕落的根源。因此,习近平要反复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就是要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加强道德修养,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只有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有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党的纪律约束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是习近平对新时期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再动员、再部署,而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更是新一届党中央治国理政重大指导思想,只有党真正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才能保证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也才能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最终实现。因此,党不仅理想主义地反复重申“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各级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而且现实主义地采取一系列举措来保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从“八项规定”到“反四风”;从“打老虎”结合“拍苍蝇”,从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到不断强调“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党中央只有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规治党”的实际行动,才能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从而保证“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的有效实施。 
 
 
 
作者:黄卫平,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刘世伟,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广东深圳,51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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