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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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腐败低容忍:新加坡窗明几净

作者:吕元礼 署名:独立 合作者:无
发表刊物:深圳特区报 期号:2011年25日 转载情况:无
是否以“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专兼职研究员”名义发表: -1-(说明:"1"为是,"2"为否)      

    新加坡国父李光耀在生活上一丝不苟,干干净净,甚至有洁癖。他说:“我不喜欢我的桌子乱七八糟,如果不整齐,会影响我的精神。”我在理性上认同这种整洁,因为“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但感性上却更喜欢“万里风云三尺剑,一庭花草半床书”的浪漫。不过,一位新加坡议员的如下介绍,则让我对李光耀的洁癖又有进一步的体认。这位议员告诉我,李光耀办公室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到过李光耀办公室之后,再回自己办公室,就会有一种把那些多余的东西往外扔的冲动。他说:“李光耀办公室真的是窗明几净!”“窗明几净”这个成语我一定在小学的时候就学过,也记得,但的确几十年没用过。现在,从一位以英文为工作语言的新加坡人的口中脱口而出,难免让我有几分惊讶。惊讶之余,又觉得自己对李光耀的洁癖也有了一种感性上的喜欢。深入推想,之所以有此转变,深层原因应该是李光耀所创建的行动党及其政府比较廉洁。否则,无论其办公室如何窗明几净,也不会让人喜欢。在国际知名反腐组织“透明国际”每年发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中,新加坡历来名列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的前十名,2010年度更是一跃而为与丹麦、新西兰并列第一。新加坡的清廉状况,很可以用窗明几净来形容。其所以能够做到这点,很大原因在于对腐败的低容忍。【这里,笔者之所以使用低容忍而不是零容忍,是因为零容忍只能存在于想象,很难存在于现实。2010年全球贪腐趋势指数调查显示,9%新加坡人过去一年曾经行贿。这比韩国的2%、香港的5%和台湾的7%来得高。新加坡在廉洁排名超过韩国、香港,却在行贿人员的比例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原因可能是新加坡人的行贿主要是在国外而非国内。就在前不久,笔者读到马来西亚的报道,说几名新加坡人在马来西亚开车违章后向马方警察行贿,结果因此而受到法律惩罚。当时这几名的新加坡人的反应是感到意外,因为以往在马来西亚遇到这类情况,都是通过行贿“摆平”。这说明,廉洁的保持不仅需要本人的觉悟,还需要所处环境的保障。橘生于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中括号内文字公开发表时被编辑删除)那么,新加坡对腐败低容忍有哪些表现呢? 
    一、观念上的低容忍:像爱护红色国旗一样爱护象征纯洁的白色党服 
    李光耀及其同僚创建的行动党以白衣白裤为党服,其象征意义是纯洁、廉洁。举凡党的重大活动,党员们的着装是一色的白衣白裤。当时在国际上还名不见经传的中国摄影家邓伟曾“冒昧”请求为李光耀拍摄个人照片。李光耀的秘书询问,如果李光耀同意拍摄,该让他穿什么衣服。邓的回答是白色衣服。后来,李光耀真的穿着白色衣服让邓伟拍照。邓伟事后回忆说,自己的上述回答也许是使得李光耀同意接受拍摄的重要原因。 
    随着时代的变化,部分新加坡的年轻一代却认为行动党白衣白裤的着装有些单调刻板。两位行动党议员也因此对“党服”提出异议,认为这种单调的穿着很像校服,给人的印象是有点过时、严肃和乏味。这表明党没有按照新加坡社会的观念的转变而改变形象。另一位议员也呼吁党应该跟上潮流。他说,如果今天还得穿裤脚宽宽的卡其短裤,你认为年轻的新加坡人会加入警界服务吗?但是,其它行动党议员普遍认为,白衣白裤既象征着党的纯洁的目标,也反映了党员的纯朴的需求;它代表了诚实和正直,也代表了廉洁和与贪污绝缘。他们对这套白衣白裤的爱护,就像对红色国旗的爱护一样。最后,行动党的结论是:如果有些年轻的新加坡人因为觉得这套服装落伍而不愿意入党,那么,把这些这么在乎时装潮流的年轻男女引进党,他们又能有什么贡献呢?到时如果他们被派去支持和向选民解释一个既不合潮流也不受选民欢迎的政策,那将怎么办呢?因此,对白衣白裤的结论是:人民行动党会尽量做到与时并进,但有些东西必须保持现状。白衣白裤是其中之一。这种精神叫做“忠于传统”。 
    二、行动上的低容忍:执政党必须对自己的存在和地位刻意保持低调 
    有感于行动党总部的老旧,新加坡第二任总理吴作栋早年曾经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呈一份报告,建议在总部的地皮上建起一栋办公楼。办公楼除了能够作为党总部,也可以出租楼面来增加党的收入。李光耀拒绝了他的建议。他指出,以一栋大楼来作为行动党的标志,对行动党没有益处。如果盖了高楼用做党总部,德士司机每天经过,都会向乘客指出这栋大楼就是行动党的总部,那么人们就会以为行动党是很富有和好炫耀的,这样会使行动党给人留下不好的政治形象。李光耀的上述观念在其继任者吴作栋身上得到传承。在吴作栋接任总理之后,行动党也曾考虑应否兴建一座高耸的大厦。目的并非要以它作为党的标志,而是希望通过它来为党带来收入。吴作栋上述想法。他说,如果人民把某座大厦看成属于行动党的大厦,而且又是一座很高的大厦,这对党没有好处。作为执政党的人民行动党如果对自己的存在及地位不刻意低调处理,就会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即使人民行动党没有这个意思,人们还是会以为它高高在上。 
    目前,行动党总部就设在新加坡最为普通的组屋群中的一栋楼里。门前没有岗哨、保安,作为外国人的我,也曾在没打招呼、不认识里面任何人的情况下闯入过总部的大门。后来才知道,总部的使用面积只有300平方米,日常工作人员11人。人们无法理解,单靠这几个人,行动党是如何执政这么多年。对此,总部工作人员的回答是:对党来说,它不是依靠某一座大厦来肯定它的权力和地位,而是依靠人民的支持。 
三、制度上的低容忍:有罪推定及对贿金不作最低金额限制 
新加坡《预防贪污贿赂法》规定,任何人所拥有的财产或其在某财产里占有的利益,如果与该人已知的收入来源不相符合,又不能向法院做出合理的解释时,即被视为贪污所得。这实际上是在腐败犯罪上实行有罪推定,举证责任转移到财富过多、与入息不符者身上。换句话说,你不能证明自己无罪,法庭就视你为有罪,这使得各种隐形的腐败行为都会受到惩罚。 
    新加坡的《防止贪污法》对报酬(贿金)未作最低金额的说明,所以,即使收受最少金额的“报酬(贿金)”,也可作为贪污受贿处理。这就是说,在一定情况下,接受一杯咖啡也可以理解为收受“报酬(贿金)”。新加坡一名遭移民关卡局遣送回国的外国女郎,临走前包了一个5元的红包给官员,没想到,她的行为却惊动贪污调查局介入调查。原来,她包的红包数额虽小,但在法律上已可算是贿赂,严重的话可被控上法庭。一些从外国来到新加坡的人,可能因为风俗民情不一样,涉及贿赂和贪污都不知道。在新加坡,贿赂或贪污和数额多少没关系,在有关法令下,只要任何人有贪污意图,想利用金钱或酬劳获得不正当的利益,那就是犯法了。那么,在新加坡,怎么算是贪污或不贪污呢?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助理局长曾回答过人们的如下问题: 
    问题1:如果我请警察朋友吃饭,会不会被控贪污?回答是:“如果你想通过请客达到一些目的,例如希望他不检举你,那么这就是贿赂。如果是朋友你请我我请你,那就不会有问题。不过,通常做警察的吃饭都是自己付钱,以免引起误会。” 
    问题2:我在新年包红包给清洁工人,请他特别打扫我家门口,算不算贿赂?回答是:“很多人不知道这是贿赂。因为你通过红包想获得特别照顾,技术上是犯法了。不过,法律不外人情,我们接到投诉的话,还是会根据个别情况处理。” 
    问题3:出席会议时公司送了小礼物,这会有问题吗?回答是:“如果印上公司的名号、在公共场合送给每个人的话,这是纪念品。但如果只给你一个,又是价值不菲,以换取一些利益,这就有问题了。” 
    四、执法上的低容忍:对很小的腐败给予很重的惩罚 
    新加坡对腐败的严惩,并不表现在对重大腐败分子处以极刑。据笔者了解,新加坡法律对涂鸦可以实行鞭刑,对贩毒可以实行绞刑,但是,对于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却没有鞭刑和死刑。因此,新加坡有关“以法保廉,使人不敢贪”的举措,就主要体现在对很小的腐败给予很大的惩罚上,从而将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 
    日常生活中,我们曾听到过喝人一杯咖啡也算腐败的说法。在现实生活中,新加坡也确实有过一位公职人员因接受一杯咖啡而被定罪的事实。还有一名狱吏,因为服刑罪犯请他买一条香烟,并额外送了他15元钱,他接受了,于是受到如下严厉处罚:开除公职,监禁3个月,撤消全部公积金。据报载,在新加坡,一位丈夫驾车载着妻子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超速了,遭到一名交警拦截。交警当场发出一张超速开车的罚单给驾车的丈夫。丈夫解释说,他之前曾因超速开车被记了6分,这次,他再超速开车,又要被记6分,就将记满12分,会吊销执照和罚款。他希望交警帮忙,不要记录超速之事。交警不卖这个人情。他妻子就从腰包掏出50元塞给交警,说道:“这是给你买香烟的”。警拒绝了她的收买,还警告被告说在新加坡贿赂是严重的罪行。他妻子这才把50元贿金放回腰包里。交警对处以了罚款、记录的处罚,并在回返警署后据情向上司报告。最后,这位开车人的妻子在行贿罪名下被控,并被处以监禁2个星期兼罚款2000元的惩罚。 
    对于很小的腐败给予很重的惩罚,类似于对涂鸦这样的小罪处以鞭刑。其理由是,不涂鸦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而鞭刑又是任何人都害怕的。用任何人都害怕的惩罚,去让人做任何人都能做到的事情,其结果是,既少有涂鸦,也少有人受到鞭刑。这就叫以刑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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