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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10年第2期(总第17期)

 

2010 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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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综述  
      1.“深圳市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信息通报  
      1.我所研究人员参加“中国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研讨沙龙”  
      2.我所汪永成教授获得2010年广东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  
      3.我所出版的学术文库两本专著获得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奖  
      4.我所积极参与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  
      5.郑永年教授在我所“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论坛”(第57期)发表学术演讲  
      6.薄智跃博士在我所“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论坛”(第56期)发表学术演讲  
      7.中组部2010年重点课题阶段性成果交流研讨会在安徽宣城宁国市召开  
      8.《相互嵌入的政府、市场和社会——深圳市西乡街区治理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出版  
      9.《鱼尾狮智慧:新加坡政治与治理》出版  
      10.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克章一行四人到我所调研  
      11.《南风窗》特稿专栏发表我所张定淮教授撰写的《香港政治发展的逻辑》  
      12.深圳大学“纪念中国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丛书”出版  
      13.我所获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纪念建党九十周年)项目  
      14.《中国社会报》发表我所多位研究人员的文章  
      15.黄卫平教授评论深圳经济特区30年的政治发展  
      16.深圳大学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成立  
      17.黄卫平教授评论深圳市部分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公推直选  
      18.“深圳市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19.英国杜伦大学杨可明博士在我所“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论坛”(第55期)发表学术演讲  
      20.我所人员执笔完成的课题研究报告获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二等奖  
      21.新华社记者一行五人来我所访问  
      22.《大国策》一书收录我所研究员多篇学术论文  
      23.“学习型政党与创新型国家研讨会暨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十周年庆典”顺利召开  
     
 
 
 

“深圳市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陈 文 林 铿

 

    深圳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已由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一座崭新的大都市,并在城市发展变迁中积累了丰富的社区治理和社会建设经验,先行探索出了一条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的现实路径,“深圳模式”再次赢得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

    在隆重纪念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三十周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二十周年之际,423-25日,由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盐田区社区建设委员会、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共同主办的“深圳市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在风光旖旎的大梅沙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市委党校、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深圳大学、深圳社会科学院的三十余位著名专家学者集聚一堂,热议深圳社区治理体制的改革历程、创新举措和示范价值,畅谈深圳社会建设的成功做法、制度特点、实践意义和持续创新空间。

    在三天会期里,领导嘉宾和专家学者进行了社区调研、经验交流和学术探讨,行程紧凑,研讨深入,大家围绕“如何以社区自治为突破口,实现由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的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一、“深圳模式”: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的先导经验标本

           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以盐田区为蓝本,就如何以社区自治为突破口,由社区建设牵引社会建设,介绍了深圳市社区建设的历程和社会建设的进度;副局长祖玉琴出席闭幕式,并进行了会议总结;盐田区委书记袁宝成出席开幕式,详细介绍了盐田区和谐社会建设情况;副区长王宏彬出席闭幕式,并与有关专家学者探讨了盐田区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持续发展空间。盐田区民政局局长侯伊莎对盐田区在社区治理体制改革方面的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

    首先是逐步建立了“居站分离”的社区治理体制,使居委会回归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1999年实行“居企分离”,理清并分离居委会与集体股份公司的权责关系和办公场地及人员,使居委会变服务股民为服务户籍居民,启动了居委会城市化、社区化的法律程序。2002年按照“议行分设”的理念,建立“一会(合)两站”社区管理模式。通过把集行政、服务、自治功能于一体的居委会职能在组织内部进行分解,架构起了决策居务的自治组织居委会、承担行政职能的社区工作站和承担社区服务功能的社区服务站组织结构,创新了社区组织架构的过渡模式。2005年按照“居站分离”的理念,把三个组织(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在人员、办公场地、经费、职责、运作模式等方面一一分离,建立“一会(分)两站”的社区治理模式。将社区工作站从居委会中剥离出来,归并到街道办事处,作为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工作平台,专门承担政府交办的行政性工作,做政府的“腿”;社区居委会则彻底回归到居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做全体常住居民的“头”;社区服务站则由居委会作为举办主体,按照相关法律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社区各类公益服务活动,做社区居委会的“手”,为社区居民服务。

    其次是引入法治、调解、社会、服务、文化等功能,使居委会成为在社区建设中实心化的平台。“居企分离”后,居委会一度呈现了“空心化”、“边缘化”的趋势,为了遏制这种情况,盐田区逐步向居委会引入和增强了法治、调解、社会、服务、文化、公民教育和监督等功能,引领和指导居委会向社会治理的“中心化”、“实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居委会的领导力、自治力、协调力和公信力,具体采取了以下七个措施:建立了“三会制度”和居民论坛制度,增强居委会的法治功能;建立社区民意表达室,促进居民有序政治参与;引入社会工作方法,增强居委会调解功能;引进专业社工,增强居委会的社会功能;建立服务平台和购买机制,增强居委会的服务功能;加强文化平台和载体建设,增强居委会的文化功能;实施了多元培训,不断提升居委会的领导力、自治力。

    为了夯实社区的自治基础,盐田区在原有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推动社区治理体制改革,采取的相关措施有:推行“一站多居”新体制,便于社区居民更好地开展自治活动;进一步完善居委会选举制度,提高民主选举的水平;调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设立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拓宽民意表达的渠道;设立民意表达工作室,建成“全方位”民意沟通平台。

    再次是加强制度建设,以社区建设牵引社会建设。盐田区将社区自治作为突破口,全面启动社区建设牵引社会建设的和谐社会构建系统工程。在社会建设大格局下,盐田区2010年出台了《中共盐田区委、区政府关于完善民意畅达机制促进基层民主发展的意见》,拟出台《中共盐田区委、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若干意见》和《盐田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试行办法》、《盐田区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实施办法》、《盐田区关于进一步提高居委会自治能力的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力图通过新的制度建立,不仅系统地进行社会建设,而且为居委会自治发展提供更大的制度环境,腾挪出更大的空间。

    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新型政社关系,具体做到凸显社会管理职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完善基层民意畅达机制、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改革;(二)培育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具体做到强化社会组织功能、健全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三)创建“盐田特色”的基层民主模式,不断优化社会结构,具体做到完善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完善居委会的各项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居委会领导力、自治力、服务力、协调力和公信力,按业缘设立社区居委会,完善基层民意畅达机制。

    在此次研讨会上,“深圳模式”的创新举措成为专家学者的热议焦点,他们从社区治理和社会建设的双向互动视角,普遍认为盐田区社区治理体制变革,创新了多元社区治理理念,解决了新型社会治理体制缺位的问题;创新了“政社分开”社区治理组织体系,解决了政府包办社会的问题;创新了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方式,解决了社区党组织如何领导社区转型的问题;创新了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解决了社区居委会归位难的问题;创新了社区服务机制,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解决政府从社会自治事务中退出后缺乏社会组织承担的问题。

    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所长谢庆奎教授认为,深圳作为社区自治模式创新的典范,已经走在了社区治理创新的前沿。深圳市盐田区在城市社区自治体制上的创新举措,具有议行分设会站分离的特征,理清了行政主体(政府)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社区工作站从社区居委会分离使居委会回到了自治组织的位置,更加有利于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真正为老百姓做实事。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白钢教授认为,盐田区从自己所面临的社会现实问题出发,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在规制社会建设方面起到了非常好的引导作用,摆正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保证了改革能够一步一个脚印健康、稳妥地坚持下去,其制度创新的经验和改革策略对于全国的社会建设具有启迪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的陈红太教授认为,盐田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围绕创建符合盐田实际、满足政府社区管理和居民权利实现和保障需要的社区治理模式,不断探索并与时俱进,坚持制度创新和体制内资源优化,为形成中国特色社区治理经验积累了共识。解决了社区治理体制的五大问题,即社区治理体制模式选择问题、政府包办社区管理的问题、执政党如何领导社区建设的问题、社区居委会归位难的问题、社区服务的组织承担问题。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唐娟副教授根据自己多年来对深圳社区治理模式的观察,认为“盐田模式”创新了社区治理理念,体现出一种由“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创新了社区治理组织体系,体现出一种由政社合一政社分开的转变;创新了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体现出一种“上级任命”向“居民直选”的转变;创新了社区服务机制,体现出一种由“政府提供服务”向“政府购买服务”的转变。明显的成效主要是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执行力,维护了社区稳定;归位了居委会自治角色,促进了基层民主、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

 

二、社会权利:社区建设和社的核心价

    尊重社会权利,以社区自治为突破口,通过提供制度空间和扶持社会组织,建立起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伙伴合作关系,社区建设和社会建设将更具活力,政府的社会治理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这是盐田区由社区建设牵引社会建设成功实践的内在逻辑。专家学者围绕社会权利与社会建设的关系,社会权利的落实和利益关系的协调,社会权利对于社区自治的重要性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研讨。

    中央编译局当代所杨雪冬研究员指出,社会管理是所有社会实现秩序所必需的制度机制。现代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如何在维护社会权利的前提下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而作为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核心价值,社会权利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应该享有的作为社会成员的基本资格。对于中国的社会管理体制建设来说,首先要面对的是社会多重转型的冲击,因此要维护社会的团结和谐,并为个人的平等发展提供制度化保障。所以社会权利导向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而消除现有的阻碍社会权利公平实现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社会权利发展的制度环境,实现社会的再组织化应该成为中国社会建设的重点。他还提出了社会管理中应当坚持的四个基本原则:一要坚持社会权利的普及化;二要赋权给社会个体和社会组织;三要构建社会治理的新框架;四要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

    中山大学何艳玲教授从社会权利关系的协调层面,以公民需求的满足作为讨论的起点,认为社会建设的目标是促成关系的和谐生产,所谓“关系的和谐生产”就是存在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的利益调节机制,以消解人与人之间可能的利益冲突或者降低利益冲突带来的负面效应。相应地,社区建设的内涵就是在社区层面通过构建一定数量、高质量的利益调节机制,以消解人与人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或者降低利益冲突带来的负面效应。社区建设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是产生政府和市场都没有办法去提供的产品;二是可以协助政府提供某些公共产品;三是对其他领域的建设形成正向推动力。目前中国社区建设面临的挑战,主要是纵向利益调节机制失效、横向利益调节机制缺失和利益调节过渡的政治化。相应地,在社区建设上必须重建纵向利益调节机制构建一个横向的利益调节机制并且培养理性公民和有意义的公民参与。社区如何才能建成为“地域性共同体”这一问题的答案,实际上已经超越了社区建设本身乃至社会建设本身,中国社会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在更大程度上其实是国家建设的任务,中国的社会建设的实质是将“社会”带回给国家,而中国社区建设的实质是将“社区”带回给社会。

    深圳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所的倪晓峰博士指出,“权利本位”强调的是在社区管理过程中要重视居民的权利。从“权力本位”到“权利本位”,进行权力结构重建,转变政府职能,将部分权力让渡于社区,就是为了还原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地位。然而实践中却常常存在两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把政府职能转变同权力下移等同,第二个误区是把形式上的社区自治到功能上的社区自治相等同。因此,在解决了社区自治的权力与权利难题后,针对社区自治如何有效发挥作用这个问题,当前社区自治的重点应当是从向社区充分放权到赋予其自治能力,政府应明确自己的“掌舵”而非“划桨”的身份定位,严格划分与社会的边界,成为社区制度、资金保障和组织保障的提供者,实现社区从形式性自治向实质性自治的转变。还原社区居委会自治地位的基本逻辑是从“权力本位”到“权利本位”,从“放权”到“赋能”是重新认识政府在社区自治中的职能定位的主要标准。“盐田模式”经历过两次重大转型,一次是放权让利,从“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转变为“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另一次是在解决还权于社区、还位于社区的基础上,不断深化体制创新,通过制度设计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迈出了从放权到赋能的关键一步,促进组织结构上的非行政化向组织功能上的非行政化转移。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社区居委会自治范围的合理设置提高了社区自组织能力;二是“三会制度”和居民论坛的建立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民主协商能力;三是民意表达工作室(区党代表工作室、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政协委员工作室)的成立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能力;四是购买服务的制度化提高了居委会的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的民主实践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对以上三位学者的发言作出点评,认为在重视人的属性、考虑物种属性的基础上讨论制度安排的时候,如果是国家的模式,伴随的社会权利结构肯定是很不一样的。他举例谈到,理论上讲房子就是你的房子,但由于我们国家现有的制度结构,尤其是现在的政策越来越强化房子行政化的特点,房子的身份本身是非常不平等的,房子的身份级别也不一样,从而使得房子本身的权利结构不一样,以房子为中心的治理结构肯定是不一样的,否则就是寻租或者分离,除非成本和收益结构是对称的,这时候才谈得上制度治理,谈得上有相应的制度结构。多中心自主治理可能有很高的专业化服务,但不花钱想获得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是很困难的,一定要付出成本才有可能有高质量的服务,否则是不可能的,这是自主治理的核心方面,因此社会权利的落实需要创设相应的制度加以规范。

 

 

三、公民参与:社区自治和社会建设的基础

    社区居民的参与度是社区自治的一个重要指标,公民参与对于社会建设有着基础性意义,盐田区的重要成功做法在于还原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会上不少专家学者阐述了社区参与的重要性,并就如何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如何提高其自治能力等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的史卫民教授对中国城市社区居委会选举态势作了一个评估。得出如下四个结论:第一,都会区(北京、天津、上海)是居委会选举组织化程度最高的,紧跟着都会区后面的是东北地区,然后是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最差的是中部地区。第二,2001年到2003年全国的直选(居民一人一票的选举,不包括户代表选举,户代表选举是间接选举)达到了15%20042006年达到了24%,整个直选的进程也体现出了不平衡性。第三,居委会选举的主要特征:一是全国已经基本完成居委会向城市社区组织的转变,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数量就全国范围内已经趋于稳定;二是社区居委会选举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并没有达到程序化的要求,尤其跟村委会选举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三是社区居委会选举程序本身,尽管民政部有一个直选的程序,但那是推荐性程序,也没有达到规范化水平,它的规范化水平不但低于村委会选举,还大大低于人大选举;四是尽管推进居民直选和扩大户代表选举的范围成为现在居委会选举创新的重头戏,但是就全国而言,至少到了2006年,户代表选举和直接选举加起来,全国没有超过50%;五是社区居委会选举的竞争性和选民参与总体程度偏低;六是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构成有较大变化,年龄构成和性别构成这两项因素变动比较大,其他变动不是很大。第四,居委会选举未来的发展:一是社区居委会选举有必要跟村委会选举绑在一起进行;二是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应该采取选聘分离的方式;三是不要强行地把社区居委会选举百分之百的直接选举作为我们基层民主发展的硬性指标;四是在社区选举中普及海选;五是选民主动登记的推广意义不大,外来务工人员参加选举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中共中央编译局何增科教授指出,社区体制改革的新模式将来有可能是一中心、多主体、多共享的模式,即在党委领导下,以社区全体居民为中心,政府、自治组织、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实现社区公民对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全过程参与,形成共有、共治、共享的格局,由此促进社区的善治。完善“深圳模式”,一方面需要把居委会做实,在赋予它法治功能、调解功能、服务功能、文化功能的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发挥其表达民意、参政议政、权力监督、协调枢纽的作用;另一方面,应逐步使“两代表”通过竞争性的选举方式产生,使其真正成为民意代理员、信访代理员,作为老百姓的出气筒、解压阀;再之,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基金会或者社区发展基金会,使社区的发展有自身造血的功能,大力发展社区企业、社区利益公司等。

    复旦大学顾丽梅博士指出,社区的公共参与可以提升社区治理的效果,有助于将民主治理的理念引入到基层政府的治理中,有助于推动社区自治的发展。她以上海潍坊与深圳盐田社区中的公共参与为例,指出社区公共参与是强化基层社区自治与社区民主,提升居民社会化意识的重要路径,而且基层自治与民主参与的实现是需要学习和培训的,这两种治理模式在公共参与的基础上所体现出来的共性:一是社区治理理念的创新,二是社区治理体系的创新,三是社区服务机制的创新,四是公民参与政治的培训制度的创新。

    复旦大学的刘春荣博士提出了“赋权”这一概念,并阐释了其与自治之间的关系。如何以居委会这一法定的群众自治主体为组织核心,实现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两性互动,这是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关键问题。社区组织自治功能弱化、社区居民公共参与不足,这是转型期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过渡特征。这种弱化和不足不仅和现代社会社区的参与理念不符,也影响了国家政策在基层社会实施的有效性。而且,这种状态往往强化了国家介入的角色,牵引政府卷入本该由社会自组织来解决的问题场域,而从长远来说,国家力量的纵向衍生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社会来说都会造成某种程度的治理困境。在这种矛盾面前,最为现实的选择就是探索新的国家介入方式,即对于社区组织和基层群众进行赋权管理。通过社区赋权来建构基层民主的制度框架和组织形式,这对于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培育来说具有战略意义。他以上海的经验为例,指出具有社区赋权性质的诸多政策不仅合理地改变了权力关系的格局和行动资源的配置,而且扩大了居民参与的途径,并塑造了居民的社区认同和信任,这不仅是基层民主治理的制度设施,而且给社区社会共同体的成长带来了新的动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白钢教授在点评环节中谈到,从全国范围来看,比方说选举,如果拿盐田地区和其他地方比较,可以清楚的看到盐田找到一个重要的突破口,所以它走在社会建设的前面。外来人口,就是没有户籍,只有居住证的这样一批人占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可以参加选举,这实际上给在改革过程中的全国提供一个很好的范例。对盐田的改革和已经所取得的成绩,我们不仅仅要密切地关注,而且要认真地思考一下它将会带来什么灵感,要联想一下盐田给我们全国提供了什么?这是我们要思考的非常重要的问题。另外,盐田出台的一系列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办法、指导性文件等等,应该说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它给大家提供了一些范例。我们每进行一次改革,在实施之前,先想到有哪些问题要解决,这个非常重要,可以使我们的改革能够一步一个脚印,能够很健康地坚持下去。由于盐田的改革是从自己面临的实际所提出来的,因此盐田的改革很有启迪作用,特别是在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这个问题上,它做的一些文件,可供其他地区特别是都会区,值得他们认真思考。另外,在改革的最前沿、市场经济搞得最正规的地方,讲公民最基层的事务和活动的时候,管理方面所考虑的问题,都体现了党的领导,这条也是深圳之所以每次走在前面、搞得成功的根源所在,它摆正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四、重塑居委会:以社区建设牵引社会建设的现实路径

    深圳社区治理体制的变革,一方面使得居委会实现了形式上的居民自治,独立自主,可以决策与居民直接相关的社区事务,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边缘化”和“空心化”的趋向,一些居委会由于行政资源的剥离,缺少相应的办实事的资源。盐田区通过引入法治、调解、社会、服务、文化等功能,使居委会成为在社区建设中的“实心化”和“中心化”平台的有关举措,对于以社区建设牵引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会上一些专家学者也表达了对此问题的关注,对盐田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基本认为重塑居委会是社区建设牵引社会建设的现实路径。

    深圳大学的马卫红博士指出,直选后的居委会日常工作中所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为:第一,发展资源匮乏,居委会地位边缘化;第二,社区事务多头管理,居民自治模棱两可;第三,缺乏激励机制,居委会工作人员动力不足;第四,受益群体面窄,居委会只是少数人的舞台;第五,制度供给不足,居委会工作无法可依。通过对盐田区东和社区居委会的实地调研,她认为,对于居委会的定位和改革,如果在强调其居民自治组织属性的同时,还期望坚持其基层控制体系组成部分的身份,恐怕只会阻碍居委会正常功能的发挥或者把居委会推向重新行政化的境地。社区空间的变化与社区组织结构的复杂性已经使居委会失去了“独大”的社区地位。而且,相比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在社区空间所占用的资源是最有限的。因此,与其通过行政手段扶持居委会的发展,不如尊重自治组织的特性和发展规律,正视社区权力分化、组织多样化和复杂化这一现实,用制度安排来规定社区组织结构,使它们建构独立自主且能协同合作的权利关系,形成社区秩序。这种制度安排不剔除也不限制居委会的居民自治功能,相反可以充分利用居委会善于动员和联系群众的组织特点,使其真正作为社区群众的利益代言者。

    中国人民大学杨宏山博士则认为,有必要以社会工作精神来重塑居委会。针对居委会面临的资金困境,可引入社会工作理念,拓展社会服务项目,通过“使用者付费”机制筹集服务资金。作为非营利组织,居委会运营社会服务项目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面对新形势和新情况,以社会工作精神为指导,重塑社区居委会组织,大力发展社会工作,走职业化、专业化道路,可保障居委会在回归自治后能够发挥更大作用,并具有广阔的活动空间。以社会工作精神塑居委会组织,既要保障其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属性,又要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为此,一方面,需要完善居委会的自治制度,完善居委会选举、决策、管理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居委会有必要引入社会工作方法,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社区矛盾和邻里纠纷,兴办社区服务中心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为社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工服务。为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能力,居委会有必要实施社会工作培训活动,编制社会工作发展指导手册,建立社会工作网络平台和会议交流制度。相应地,政府部门一方面有必要出台相关政策,对社区社会工作进行发展规划,简化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另一方面也要强化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和考核评价体系,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陈文博士概括出深圳市社区治理体制的嫸变特点,并介绍了深圳市如何让居民委员会去行政化的一些探索。第一个步骤呈现出政治化趋向,第二个步骤呈现出企业化的特点,第三个步骤则趋向于行政化。针对这种行政化,深圳市的盐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都作了一些积极而有成效的探索,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居委会在失去行政资源传统资助方式的情况下,行政资源的拨付方式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而不是直接将行政资源分配给居民委员会,可以在居民委员会下面设立社区社会组织,由其为居民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二是居委会在失去传统行政资源支持的同时,应该要挖掘体制内的民主政治资源促成居委会的实心化、中心化,如积极探索社区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政协委员兼任居委会负责人的机制,将居委会作为反映和整合社情民意的重要组织。

    北京大学夏学銮教授在点评中指出,无论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还是社会建设视野下的社区建设,都是在探讨社区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从社区建设的高度来审视深圳的社区建设,深圳社区建设的层次提高了,可以说迈向了一个新台阶,从社区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从民政战略转变为国家战略,这是它提高层次的重要表现。社区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双驱动模式有以下的优越性:第一,双引擎驱动比单引擎驱动动力大、速度快;第二,两个轮子的运行比单一轮子运行更加平稳、更加安全;第三,决策执行层次得到了提高,使深圳市的社区建设更加有公信力,更加有权威性,政府在社会建设方面投入也会增多;第四,社会建设涉及到民生的就业、教育、医保、社保、住房等基本问题,深圳民生净福利指数得到提升;第五,深圳人的生活幸福指数也将会大大提高;第六,随着民生净福利和幸福指数的提高,必然会减少深圳社会运行过程的摩擦和冲突,使得过程更加协调,结构更加均衡,功能更加整合,使深圳社会更加和谐。

 

五、社区治理效能:理性认识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的转型问题

    社区治理体制的变革是伴随着对社区战略性作用的重新认识而逐步深入的,其对于全面的社会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理性认识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的转型问题,需要客观评判社区治理的效能。

    深圳大学邹树彬博士讨论了三个现实问题:第一,为什么会提出回归自治或者还原自治这个问题?动力是什么?是政府在推动这个事情还是居委会在推动这个事情?他认为,居委会对于让自己回归自治组织目前仍然缺乏强劲动力,其实是政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第二,还原居委会自治是否能够解决居委会所面临的问题或者说政府所面临的问题?从社区工作站的角度看,深圳的实际情况是在现实运作中社区工作站承接了很多事情,可是很多事情并没做好。从居委会直选的角度,改革以后是否会对居委会本身或者社区治理本身有重大的促进,实际上是勉为其难的,事实上确实存在居委会出现边缘化、空心化的问题,它的地位更低了,居民对其的认同度也在下降。第三,回归自治以后,社区到底应该怎么发展?居委会到底应该怎么发展?从中国社区建设整个发展的历程来讲,整个社区发展是规划的过程,政府应该有培育的责任,但这不等于政府一直包办代替,而是面对社区层面的职能转化,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社会组织。居委会成员应该属地化、本土化、亲民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能扎根社区,其工作方式不应该像政府那样靠法律的刚性约束,而是要更多地靠人情、面子、熟人、说服、沟通等方式。

    经过对深圳市宝安区的实地调研,深圳大学周林刚教授对社区治理的效能和满意度进行了分析。他得出的结论是,深圳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从特区内“盐田模式”的基础上开始并逐步推广的。客观而言,地方政府的这种“创新”举措首先值得肯定。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地方政府都有着一种推广改革经验的冲动,将一个“点”推广到了“面”。就位居特区外的宝安而言,政府强制推行的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成效不太明显。可喜的是,宝安区有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关外特殊的实际情况出发,走了一条稳妥的社区改革之路,为下一步完善社区治理模式大大节约了成本。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研究所的陈家喜副教授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结构转型作了介绍。他指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结构发生了两次较为明显的转型,即由街居结构重组为社区体制,再由社区体制导向社区自治。第一次转型不仅意味着社区区域的重新规划、社区办公与硬件设施的修建,还包括对传统社区治理体制的改造与重组。第二次转型是在社区重建基础上按照民主原则进行的再一次社区治理结构的转型。许多地方的探索模式,在充分赋予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的同时,也妥善地协调了社区自治与政府行政的关系,协调了社区事务的决策、执行与监督功能。随着城市社区的分化与利益关系的调整,社区面临的任务与问题也发生了转变,并凸显出既有社区治理结构的限度。在维护社区和谐的导向下,社区治理结构需要再次转型,应当从社区自治走向社区共治,即不单是强化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还应当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利益整合与协调功能,发挥社区草根组织的利益表达功能,以及社区居民的自主参与,从而形成一种多元共治的社区治理格局。

    北京大学谢庆奎教授在点评中指出,社区治理已经实现了第一步转型,就是去行政化,现在我们讨论的是如何完善这样的社区治理;第二步转型就是去政治化,但这在中国目前可能还不适合。在完善“盐田模式”方面,他提出四条意见:第一,居民自治内容的落实与扩充;第二,社区党组织、党支部的作用和功能要明确规定;第三,社区内社会组织的作用和功能应该独立发挥,社会组织本身应该独立,不要和服务站混在一起,逐步地形成居、站、社的分离和互动,服务站的功能逐步归并居委会;第四,现在区、街、站体制要进一步考虑改革,逐步建立行政区和社区的新型治理体制。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苗月霞博士则从社会资本的视角来看待城市社区建设问题,认为现在城市社区建设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注重硬件建设,却忽视了社区参与、社区信任和社区认同,也就是社会资本方面建设非常不足;二是行政化推动的问题。要使以“盐田模式”为代表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能够真正运转起来,有必要注重社会资本的培育,为社区建设提供社会资本基础。推广“盐田模式”的途径,首先是在已有前期制度基础的情况下,可以把社区社会资本的培育放在比较主要的位置;其次是在管理体制创新方面还需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总的来讲,社区和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应该把社区自治放在更主要的方面,政府从最初的主导、推动变为倡导和支持的角色,最终形成政府、社会、公民共同参与的社区共同治理体制。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教授比较了政府和学者在社区建设、社会建设、社区自治等问题上思考角度的区别。政府推动社会建设、社区自治的目的,应该说纯粹是政府性,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市场经济转型的制度条件下,在利益分化矛盾加剧的背景下,试图通过社区建设来寻求一种化解矛盾、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机制和方式,以证明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因此,政府在推动社区自治的时候,他们主要是为了构建在党领导下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把公民的参与诉求或者可能的参与诉求尽可能纳入到体制内进行有序释放,但是并不想过度诱发和刺激公民的参与欲望,引发不必要的过度参与需求。而学者可能更多是从公民社会的成长,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发生、现状、趋势及其因果关系的国际视野或者本土关怀进行学理分析,更多是从规范性角度考察民主政治的发展、成长,沿着基层自治必然的内在导向考虑问题。这两者有区别,但是两者也有交集,我们要充分理解、体谅并且积极性的帮助政府完善改革举措的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学界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思考来丰富和完善决策。在总结了深圳基层社会治理需求形成过程的基础上,他概况了三种改革模式:一种是公民社会自身的崛起,由公民自发推动的改革;第二种是深圳市政府主动推动的改革;第三种包括公民社会和政府的互动,即在公民主动提出诸多利益诉求、许多参与欲望的情况下,政府给予积极的回应,形成了一种互动的改革。因此,深圳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的进程中,需要遵循“吸纳”和“嵌入”相结合的双向互动路径:一方面,通过激活现行体制中的民主因素,创新机制理性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现阶段社区中的多样矛盾,充分吸纳和整合社情民意,引导基层群众有序自治,把居民的参与诉求纳入到现行体制内有序释放,努力增加社区和谐因素;另一方面,通过充分挖掘体制内的政治资源,加强基层党建,发挥先锋党员、政协委员和公职人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模范作用,广泛联系人大代表,创设制度机制规范业主委员会等新兴组织的运作,将传统政治资源嵌入到基层社会中去代表民意,理性促进党和政府引领社会。

 

六、构建公民社会: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的根本出路

    在最后一个议题中,各位专家学者对社区治理的发展前景和趋势,以及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的根本出路等进行了展望,基本认为构建公民社会是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的根本出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的陈红太教授对盐田经验进行了总结,认为社区治理体制改革评价有三个维度,一是政治性和方向性评价,二是科学性和可持续评价,三是社会性和影响力评价,据此盐田经验在于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制度创新,解决了社区治理体制的五大问题(社区治理体制模式选择问题、政府包办社区管理的问题、执政党如何领导社区建设的问题、社区居委会归位难的问题、社区服务的组织承担问题),得到学界、媒体、上级和社会的普遍肯定。在盐田经验的基础上,他还展望了现阶段我国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趋势和重点,可以概括为“三个强调”:强调民权需要的供给,就是社区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和保障社区居民对社区管理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选任权、监督权、自治权等方面的民权需要;强调执政方式的转型,就是党的执政和政府管理能否实现从政府全能和政府包办的“政社合一”体制,转变为通过民主和法治的方式以满足民权需要为目的社区有效治理体制;强调制度创新的可持续,就是执政党和政府对满足社区治理需要的制度供给和服务供给,没有先验的可照搬的经验和模式,需要借鉴古今中外一切有益的制度和文化要素,通过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探索来实现,并且使这些制度创新可持续。

    北京师范大学汪波博士则提出“行政、统筹、自治之三元复合”的新型城市社区管理新体制,认为中国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是以党的领导为前提,并且是党为在新时期解放思想,改善党的领导,而推行的治国策略的一部分,因此必然存在与西方社区管理体制不同的内在逻辑。在我国当前“强国家—弱社会”结构中,转型时期的社区治理应体现为: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弹性互动,专业行政与统筹协调的结合,从而形成“行政、统筹、自治之三元复合体制”,该体制具有弹性,三种力量随着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化而相应发生变化。盐田社区治理机制的创新发展过程是单点创新转向综合创新的过程,是处在制度变迁的中间和过渡环节,它的持续发展一定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来不断获取自己的胜利。

    北京师范大学的徐家良教授则提出嵌入式公民社会的概念。他通过分析盐田区社区居委会性质、功能与职责的演变,归纳出五个特点:一是对社区居委会的性质逐渐清晰化;二是拓展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三是以制度促进自治建设;四是强调社区居委会的精神文化功能;五是由服务政府的“一元服务”向服务政府和服务居民的“多元服务”转变。在盐田区,中国公民社会的内涵和形式已经出现了重大变化,呈现出嵌入式公民社会的特性,其特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政府主导的制度安排;第二是嵌入式的组织动员;第三是个体自觉的展示。在转型期的中国,一方面需要将原来行政化的社区居委会逐渐还原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的本来面目;另一方面,社区居委会还需要承接相关的政府赋权委托,成为沟通社区居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成为一个服务于居民和服务于政府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嵌入的制度安排和组织动员,使组织动员与个体自觉有机结合,形成嵌入式的公民社会,保持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和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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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研究人员参加“中国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研讨沙龙”

 
    2010925上海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在上海师范大学联合召开“中国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研讨沙龙”,就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来自复旦大学、中山大学、郑州大学、广东社科院及上海部分街道办事处的行政主官20多人参加了本次沙龙。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我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商红日教授主持了本次学术活动,我所唐娟副教授、马卫红博士和汪永成教授参加并做了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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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汪永成教授获得2010年广东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

 

    20109月,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公布了2010年广东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名单,我所汪永成老师的项目《香港特区公共管治模式的内在矛盾与完善对策研究》获得8万元的经费资助。 
    
广东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坚持“突出重点、注重效益、择优支持、项目资助”的原则,重点支持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以及紧缺学科的领军人才和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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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出版的学术文库两本专著获得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奖

 

    据920社科网公布的《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公告》,我所资助出版的学术文库有两本专著获得此项荣誉,邹平学教授著的《中国代表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获得三等奖,蒋劲松教授著的《责任政府新论》获得提名奖。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共评选43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6项、提名奖15项。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以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政治家、教育家钱端升先生名义设立的“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事业的卓越贡献,促进我国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2007年被教育部认定为与霍英东奖、安子介奖、孙冶方奖、吴玉章奖、陶行知奖并列的“部级奖”。特向两位获奖作者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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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积极参与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

 

在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的日子里,我所学者广泛参与总结、研讨中国经济特区的发展,陈家喜等所著的《深圳经济特区的政治发展(1980-2010)》(商务印书馆)、陈文主编的《经济特区的政治发展足迹》(重庆出版社)等专题著作已先后出版;黄卫平、吕元礼、汪永成、唐娟、陈家喜、陈文等研究人员还先后在《瞭望》新闻周刊、《理论视野》、《社会科学报》、《中国经营报》、《特区实践与理论》、《深圳特区报》、《南方论丛》等报刊发表各类研究和评论文章,并接受了《瞭望》新闻周刊、《新世纪》周刊、《中国财富》杂志、《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等报刊的专题采访。我所还将与汕头大学地方政府研究所合作(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于10月16-17日,在深圳举办“经济特区的政治逻辑”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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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教授在我所“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论坛”(第57期)发表学术演讲

 

    926下午,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教授应邀在我所“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论坛”(第57期)发表学术演讲,题目为“论中国模式”,此次学术活动也是正中置业专项资金资助的学术沙龙。郑教授首先从经济改革、社会改革与政治改革三者之间关系出发,系统梳理了中国的改革历程,总结了中国模式的主要特点,认为社会改革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的主体性改革;并对国家制度建设与民主政治建设,党内民主与基层民主之间的内在逻辑进行了全面阐释。演讲结束后,郑教授还回答了我所研究员和硕士研究生的提问,进行了互动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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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智跃博士在我所“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论坛”(第56期)发表学术演讲

 

    920上午,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资深研究员薄智跃跃博士应邀在我所“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论坛”(第56期)发表学术演讲,题目是“统计方法在社会科学领域中的运用”,此次学术活动也是正中置业专项资金资助的学术沙龙。薄博士首先从理论上对统计方法的课题研究、文献回顾、科学假设、资料收集、假设检验和总结归纳等六大步骤进行理论上的讲解;接着理论联系实际,以“中国省部级领导人的政绩与升迁”为例,并按照六大步骤逐层进行案例剖析;最后薄博士用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与参会者互动交流,引起了与会学者和学生的广泛兴趣和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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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2010年重点课题阶段性成果交流研讨会在安徽宣城宁国市召开

 

    2010989日,中组部2010年重点课题阶段性成果交流研讨会在安徽宣城宁国市召开,分别就“防止和克服‘官本位’对干部队伍建设消极影响问题研究”、“中外民意调查方式比较研究”两项年度课题进行了交流研讨。中组部党建研究所所长、全国党建研究会秘书长高永中,安徽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段敦厚,宣城市委副书记、市长虞爱华,中组部党建研究所副巡视员赵湘江、宣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韩永生,宣城市委常委、宁国市委书记孙正东等出席会议;来自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6家课题单位的40多位领导、专家和学者参加本次会议。我所今年承担了“中外民意调查方式比较研究”子课题“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民意调查研究”,陈文博士出席本次会议,并代表课题组作了主题发言,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硕士研究生邓杰文、林铿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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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嵌入的政府、市场和社会——深圳市西乡街区治理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出版

 

    近日,我所唐娟副教授、陈文博士主编的《相互嵌入的政府、市场和社会——深圳市西乡街区治理改革的探索与思考》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该书属我所“中国地方治理和政治发展实证研究丛书”系列,主要以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城市社会管理改革的实践与理论探索为基础,集合“深圳市西乡街道城市社会管理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而形成的一本文集,共收录了21篇文章,作者们从不同的角度研讨了当今城市基层社会的公共治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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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尾狮智慧:新加坡政治与治理》出版

 

    我所吕元礼教授及其指导的研究生合作撰写的《鱼尾狮智慧:新加坡政治与治理》一书由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该书是深圳大学新加坡研究中心学术文库的第一本。该文库由香港环贸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健忠先生资助出版,由新加坡国立大学郑永年教授、黄朝翰教授、杨沐教授和暨南大学曹云华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李路曲教授、河南师范大学孙景峰教授、贵州大学卢正涛教授等国内外新加坡研究专家担任顾问。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和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为新加坡研究中心的发展和文库的出版,给予了热忱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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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克章一行四人到我所调研

 

    201079上午,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专职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克章同志一行四人到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走访、调研,我所吕元礼教授、汪永成教授、陈家喜副教授与学会办公室领导进行了座谈,介绍了研究所的历史发展、研究方向、运行机制等基本情况,李克章主任对我所取得的学术成就、运行机制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对我所研究人员近年来积极发挥社会服务功能、为党和政府提供建设性决策咨询服务表示赞赏。 
   
深圳大学副校长、省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李风亮教授中午接待了李克章主任一行,初步商定将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等确定为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的“行政管理研究基地”、“信息源基地”和“培训基地”。
 
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网站对这次调研进行了专门报道。http://www.gdpas.gov.cn/files/xxzx/249.htm?guanlianci=调研&id=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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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窗》特稿专栏发表我所张定淮教授撰写的《香港政治发展的逻辑》

 

   《南风窗》2010年第14期以特稿专栏形式,发表了我所张定淮教授撰写的《香港政治发展的逻辑》,本文就行政长官权力合法性的双重来源,以及如何使得这两种权力合法性来源不发生冲突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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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纪念中国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丛书”出版

 

    由深圳大学校长章必功教授任编委会主任,副校长李凤亮教授主编的深圳大学“纪念中国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丛书”,共计十一本专著,日前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我所陈家喜、黄卫平等著的《深圳经济特区的政治发展(1980-2010)》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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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获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纪念建党九十周年)项目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已正式公布,深圳大学有2项获得立项:分别是我所汪永成教授的"中国共产党执政意识建设的基本经验与发展策略研究"和程浩副教授的"发展党内民主与坚持健全民主集中制的统一研究"。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2011520前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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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发表我所多位研究人员的文章

 

         《中国社会报》2010610“纵深-理论版”发表《以社区建设牵引社会建设的“盐田模式”》的专题报道,其中有我所唐娟副教授的《“盐田模式”的持续创新》、马卫红博士的《对居委会带着自治光环、实无自治能力的探索——一份来自深圳市盐田区东和社区的调查》、陈文博士、林铿、刘仁吉的《“盐田模式”的内涵究竟是什么》的专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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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卫平教授评论深圳经济特区30年的政治发展

 

    日前,有媒体就深圳经济特区30年的政治发展请黄卫平教授发表评论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建设30年的若干思考。

1,深圳经济特区最值得肯定的经验是什么?

    答:是敢“闯”,敢“冒”的创新精神。也就是在中央改革开放的宏观精神指引下,深圳的广大干部群众能够不畏政治意识形态风险,积极主动地推进经济改革的具体举措,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条件下前所未有地探索和开拓市场经济,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险,主动为中国改革开放“试错”。圆满地完成了邓小平同志创办特区的初衷:“深圳经济特区是个试验,路子走得是否对,还要看看。它是社会主义的新生事物,搞成功是我们的愿望,不成功是一个经验嘛”。可以说,深圳人作为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为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趟了传统政治意识形态的“地雷阵”,以其创造的经济奇迹,坚定了中国改革开放最高决策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心。我认为深圳经济特区最值得肯定的经验就是在中央宏观改革精神的指引下,特区的干部群众在相对中观和微观领域,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地为观念变革和体制、机制的变革进行大胆探索,积极发挥中国改革的“实验室”和“试验田”的功能,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探险、开路。伟大历史性变革的常态往往是改革者会牺牲,但改革的进程却发展了,改革的成果以不同形式保留下来,改革成为人民群众对未来的期待与希望。

2,在深圳的政治、经济、文化三大板块的发展是否平衡?

    答:并不平衡,也不协调。但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正常的。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首先是是从经济领域开始的,是要挽救“文革”悲剧造成的“国民经济面临崩溃边缘”的局面,因此,很长时期中国各项改革的轻重缓急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来推进的,其符合广大中国人民急于摆脱贫困的需要,也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赶超型现代化的必然逻辑。而文化价值观,以及政治文明的发展则是相对被动地受市场经济拉动的。

    但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追求则无疑又是全面的,用邓小平的话说,就是“改革是全面的改革,不仅经济、政治,还包括科技、教育等各行各业”,把“改革当作一种革命”。但改革的目的绝对首先是政治性的,那就是要巩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而改革的前提又必须解放思想,既大胆又巧妙地冲破已经日趋陈腐而又根深蒂固的传统政治意识形态的束缚。

    因此,30年前,邓小平审时度势,高瞻远瞩,综观时代风云,总结“文革”悲剧,规划改革蓝图,深谋远虑地倡议办特区,不仅是在为摆脱当时的经济危机,更是在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谋未来。他指出:“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就是希望特区能够成为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试验场”和向发达国家、地区开放的“窗口”,使深陷计划经济泥潭和极左政治深渊的共和国能够夺路而出,以重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经济基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闯出一条新路。邓小平曾明确强调他对经济问题的讲话“都是从政治角度讲的”,“政治问题要从经济的角度来解决”。而“陕甘宁边区”恰恰是一个“政治特区”,是在全国范围还是由国民党执政的条件下,一小块由共产党领导的“飞地”。但为了降低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政治及意识形态阻力,在策略上强调建设的只是经济改革的“经济特区”,而不是“政治改革”的“政治特区”。据说当年北京曾传来一句议论:“他不懂!陕甘宁是政治特区,不是经济特区”。受这句话的启发,广东方面决定将当初设想的“出口特区”改称“经济特区”。邓小平后来也表示“开始的时候广东提出搞特区,我同意了他们的意见,我说名字叫经济特区,搞政治特区就不好了”。其实邓小平很清楚“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他老人家正是通过运用经济政策来解决政治问题的高手。正如江泽民曾指出的“兴办经济特区,是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勇于创新、高瞻远瞩的革命胆略和政治智慧”。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以人为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深圳市争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市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对新时期赋予“经济特区”新的时代内涵具有重要启迪。

3,众所周知,深圳的政治改革一直在持续进行中,如何描绘并评价这个进程?

    答:深圳是中国最成功的“经济特区”,是中国大陆市场经济的先行地区和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为了发展市场经济,也由于发展了市场经济,深圳在思想解放,观念更新方面曾相对领先内地,干部群众的市场意识,维权意识,竞争意识、法治意识、民主意识觉醒较早。类似“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以及在发展资本市场、变更产权制度等领域的各种改革举措,对传统政治意识形态形成强烈冲击,推动了改革决策层思想解放的进程。我有一个观点:改革开放必须思想解放,而最重要的思想解放是最高决策层的思想解放,如果只有普通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而没有得到最高决策层的认可,那就是所谓“自由化”;只有普通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被最高决策层肯定,才能成为推动改革进程的伟大思想解放。深圳经济特区成为改革先锋城市的品牌,首先来源于其在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解放中引领时代潮流,被邓小平同志多次肯定,从而全面推进了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并在此基础上相应地拉动了其他领域的改革。

    也正因为深圳在市场化改革中先行一步,也导致政府的行政体制也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改革,从1981年到2004年深圳经历了七次政府机构改革,2009年深圳再次为“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按照职能有机统一的原则,优化政务流程,整合政府机构,完善大部门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与人员的合理配置”,进行了新一轮的“大部门制”机构改革。从而再次引领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潮流。

    而涉及国家权力结构的政治体制改革也被深圳决策层不断提上议事日程。伴随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深圳的蛇口工业区早在1983年至1986年就进行了全体职工通过票决来测评、选举、乃至直接竞选领导班子的“民主试验”。1999年初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又曾进行了有竞争性的“三轮两票”制镇长选举方式改革探索。

    而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也在中国地方政府中十分罕见地两次曾经尝试为深圳的政治体制改革提出“路线图”和“时间表”。先是在2000年时任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领衔,以省市联合课题组的形式,在《跨世纪发展的历史使命——深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示范市研究》中,规划了未来十年“深圳市率先实现直选镇长”,甚至“有可能在个别的区实现直选区长。”后又在2008年通过互联网公布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征求意见稿)》,前所未有地提出要将“民主法治建设”置于其他各项改革之首,并规划了在未来三年内“创新人大工作体制和机制”,“探索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制度”,“在党内选举中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完善市、区两级党委差额选举制度”,以及“力争在全国率先实行市区党政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等改革设想,可以说是史无前例地准备提出一项中国地方性的政治体制综合改革方案。

    虽然,由于复杂而敏感的政治原因,蛇口工业区“试管”里的“民主尝试”在勉强维持了近十个年头后黯然凋零;大鹏镇的选举改革也在三年后悄然回归传统体制。而深圳市两次试图为政治体制改革制订“路线图”和“时间表”的尝试,也均最终未被决策层正式采纳,无疾而终。但深圳市有关方面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直在中央关于发展基层民主和党内民主的宏观精神指引下,在经济改革的基础上,试图主动引导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的良苦用心依稀可见;并事实上成为中国地方政府探索政治体制改革的“火力侦察点”。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所指出的:“深圳经济社会比较发达,多元化社会结构比较完善,人的素质比较高,民主法治意识比较强,加上有各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在经济体制先行先试的基础上,继续在民主法治建设上先走一步,既是有基础有条件的,也是非常必要和急需的”。

    最近,中共深圳市委又在积极探索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和率先在副省级城市的党代会代表选举中进行公推直选的试点。此项改革如果能够不断坚持,逐步推广,不仅将对保障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的民主权利,发展党内民主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有助于引领人民民主的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4,你认为深圳是一个公民社会吗?我们应该怎样准备实现公民社会的必要和充分条件?

    答:我认为深圳的公民社会正在逐步成长中。何谓公民社会是一个可以不断研讨的学术问题,但一般可以理解为,就是相对区别于国家与市场的,在民主法治条件下,由具有共同利益、目标和价值的独立公民和社会组织自由、自愿组成的自治社会。

    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意识逐步觉醒,公民社会逐渐成长,基层群众自治需求不断增长。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率先进行了居民住房制度的市场化改革,使深圳成为全国范围内住房市场化程度和商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最高的城市,房产往往成为很多深圳人倾其一生的积蓄,甚至透支未来而拥有的主要财产和核心利益所在。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他们最早自发地组织起来,中国城市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应运而生。这种在契约化的市场机制基础上,公民社会要求自主治理和维护自己私有产权的维权活动很快风靡全国的大中城市,对传统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城市基层治理体制形成强力冲击,于是社区治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出现了如下三种趋势:

    其一,公民自主推动。由公民自主组织起来的部分小区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放大自己的利益诉求,以最原始的组织形式,借助业主委员会的力量,自主地开始提出自己的政治要求,在2003年深圳市的区级人大代表选举时,就曾出现了高频度,多发性的业主为“维权”而主动参与“竞选”基层人大代表的政治现象。

    其二,政府主动推动。为了适应市场化条件下的社区治理新形势,深圳市盐田区政府主动推进居委会的“去行政化”的改革尝试,试图还原居委会的法定“群众自治组织”的地位。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则主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以“嵌入”与“吸纳”的双重变奏,努力将体制外公民自发政治参与的冲动尽可能纳入体制内来有序释放,并更积极地将体制内的政治资源想方设法嵌入到体制外去代表民意,整合利益,引领社会。

    其三,公民与政府互动。在公民的主动推动下,政府给以积极回应,双方形成互动之势。典型案例是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片区的人大代表工作站。最初就是在业主维权中,业主委员会某主任在长期与政府的博弈中,发现借助体制内的渠道,更有助于解决问题,就主动创建人大代表工作站,通过向人大代表提出利益诉求,来引起政府的关注。而基层政府也发现,让在业主中有重要影响和很有代表性的意见领袖某主任及其所创建的人大代表工作站纳入体制,是很有效的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因此,人大代表工作站就在深圳被政府逐步推广,这是对现行人大制度的重要改革举措。

    上述趋势在国内处于相对领先态势,并还在继续发展中,这也为中国城市基层治理体制的改革积累着经验。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视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经济特区可以说也正在为积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出重要贡献,最近深圳市的民政部门也在为发展民间组织和社团登记制度改革方面进行探索。所有这些都是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不断地回应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和自治诉求,为公民社会奠定日益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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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成立

 

    五月四日下午,我校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成立。深圳大学校长章必功教授、副校长李凤亮教授、社科处处长姜安教授到会祝贺并讲话。我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永成教授当选为会长,我所研究人员陈家喜副教授,程浩副教授等当选为副秘书长。该会以加强我校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交流联谊,分享学术经验和成果,提升科研能力与水平,促进青年学者更快成长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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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卫平教授评论深圳市部分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公推直选

 

    日前,应有关方面的要求,我所黄卫平教授就深圳市部分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公推直选发表评论如下:

    20104月,中共深圳市委在筹备召开中共深圳市第五次党代表大会之际,首次在深圳市部分基层党委探索在我国副省级以上城市党代会代表的“公推直选”。也就是“先公开推荐候选人,然后直接差额选举”,即通过在基层党员群众中公开推荐初步候选人,经基层党委审核、考察后,在党委或党委扩大会议上差额票决出正式候选人,然后提交基层党委的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差额票决,并在正式投票选举前,由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表达希望当选的愿望和准备履职的设想,当场回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

    中共深圳市委的此项改革举措意义重大,只要不断坚持和完善,将进一步推动我们党的党内民主发展,逐步将党章等文本制度规定的党员权利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不断落实到位,并由此引领、推进和规范人民民主的发展进程。

    一,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推直选”形式的民主选举模式在更高层次的延伸,表明了中共深圳市委在庆祝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时,继续保持着旺盛的改革热情,以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在成功完成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险”的历史重任后,继续发扬敢“闯”敢“冒”的精神,保持“特”的意识、作出“特”的思考,提出“特”的举措,再一次主动承担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开路”的艰巨使命。

    二,这对深圳市的政治发展而言,不仅将极大地直接推进党内民主的实践,也将间接地推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如果说副省级城市的党代会代表已可以部分探索由基层全体党员“公推直选”,那么,区一级、乃至更基层的党代会代表和基层党委选举的改革步伐,就更可以沿着“公推直选”的模式继续扩大探索的范围。如果说党内的“公推直选”选举模式能够全面协调可持续地不断发展和完善,那么,就会给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方式改革,提供示范和经验。

    三,这对中国的政治发展而言,将有助于不断探索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历史积淀,而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度,需要不断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民意的政治治理体制和机制。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推动的社会转型和利益分化的加剧,又客观上迫切要求我国建立起适应市场机制、文明协调社会利益矛盾的一整套体制、机制、程序和规范。对于“公推直选”这样一种植根于中国基层政治改革的民主选举模式,如果在我们党内政治生活和人民基层政治生活中不断完善、反复实践,逐步普及,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民在长期的基层民主实践中学习民主知识,熟悉民主程序、养成民主习惯,就将为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奠定坚实的基础。而深圳对于此次第五次市党代会部分代表的“公推直选”改革尝试,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们党对循序渐进地逐步探索和发展党内民主的决心,因此,也将有助于坚定人民群众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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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在隆重纪念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三十周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二十周年之际,423-25日,由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盐田区社区建设委员会、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共同主办的“深圳市从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在风光旖旎的大梅沙举行,来自北京大学的谢庆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史卫民、中共中央编译局的何增科等教授与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市委党校、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深圳大学、深圳社会科学院的三十多位专家学者集聚一堂,热议深圳社区治理体制的改革历程、创新举措和示范价值,畅谈“盐田模式”的成功做法、制度特点、实践意义和持续创新空间。在社区治理体制持续创新方面具有标本意义的“盐田模式”,再次赢得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

    在三天会期里,领导嘉宾和专家学者进行了社区调研、经验交流和学术研讨三项活动,行程紧凑,研讨深入。与会者围绕“如何以社区自治为突破口,实现由社区建设到社会建设”的大主题,分六个单元就社区治理、社会权利、社会建设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收到了良好效果。我所黄卫平、汪永成、唐娟、邹树彬、周林刚、陈家喜、马卫红、陈文等研究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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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杜伦大学杨可明博士在我所“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论坛”(第55期)发表学术演讲

 

    2010414上午,英国杜伦大学应用社会科学学院杨可明博士做客我所,发表了“统计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应用”的主题演讲。杨可明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博士,长期在海外研究中国的社会结构与变迁问题。他围绕社会科学研究中统计方法的研究程序,以及使用中的滥用与误用做了精彩生动的演讲。我所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硕士生聆听了此次演讲,并踊跃提问。本次演讲为本所“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论坛”第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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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人员执笔完成的课题研究报告获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二等奖

 

    我所研究人员汪永成、陈文、陈家喜代表深圳市党建研究会执笔完成的研究报告《基层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研究》获得全国党建研究专家的肯定,获得全国党建研究会2009年度调研课题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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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一行五人来我所访问

 

    23上午,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总编辑助理蔡国兆先生率来自北京、广州、深圳的新华社记者共五人来我所访问,探讨深圳经济特区建设30年及我国基层民主发展问题。我所黄卫平教授与陈家喜博士接待了来访记者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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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策》一书收录我所研究员多篇学术论文

 

    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大国策》系列丛书中收录我所黄卫平的《中国选举民主:从广度到深度》、黄卫平、陈文的《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选择——对“竞争性民主”与“协商性民主”的思考》、《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现状及其成因》、《公民参政需求的增长与制度回应的博弈》、《民间政治参与和体制吸纳的互动》;汪永成、黄卫平的《执政党党内民主发展的意义、路径与策略》;陈家喜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举改革:进展与问题》等一系列论文。

    据悉,该丛书共分6个专题: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策、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模式、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民主、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民生、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软实力、通向大国之路的国家战略,并从各个角度对不同领域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展开建设性的讨论,直陈大国崛起进程中的危机和挑战,提出中国崛起的大对策、大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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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政党与创新型国家研讨会暨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十周年庆典”顺利召开

 

1226-27,作为深圳市学术年会的学科研讨会之一的"学习型政党与创新型国家研讨会暨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十周年庆典"在蛇口"海上世界"顺利召开.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教授、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所长房宁教授、深圳市社科院副院长黄发玉教授、深圳大学副校长李凤亮教授、中联办深圳办事处副主任郭正林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俞可平、房宁教授和复旦大学林尚立教授、中山大学萧滨教授在会上作了主题演讲。来自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的谢寿光社长、北京大学徐湘林教授、清华大学的景跃进教授、国家行政学院的时和兴教授、上海师范大学的商红日教授、上海政法大学的李路曲教授、华南师范大学的王金红教授、复旦大学何俊志副教授,以及台湾世新大学的邱志淳和谈江大学的黄一峰教授,日本早岛田大学的唐亮教授,新加坡国立大学的杨沐、薄智跃研究员等也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我所汪永成教授向大会汇报了我所十年的发展并作了会议总结。我所黄卫平、张定淮、吕元礼、张涛、邹平学教授、唐娟、萧俊副教授等也在会上发言。会场气氛活跃,研讨深入。《深圳特区报》、《社会科学报》、《南方都市报》、《南风窗》等媒体以不同的方式采访和报道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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