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固执的理念中,爱国虽然并非人人与生俱来的义务,但至少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既然是权利,即使不能尊重,但也应该给予足够的理解,强迫一个人不爱他的祖国,那是只有敌人才干得出来的暴行;强迫一个人不爱国是暴行,但是强迫一个人爱国也未必就好到哪里去,哪怕这个国家是这个人的祖国、哪怕这个国家拥有多么悠久的历史、多么勤劳勇敢的人民、多么先进优越的制度,这种强迫也是一种暴行,一个可爱的国家应该具有这样的品性;不侵犯公民爱国的自由,也不侵犯公民不爱国的自由,她的国民也大都具有这样的共识。否则,这个国家的可爱性就会大打折扣。 然而相对于我的这种理想主义而言,现实中的国家却非常令人失望,哪怕是那些已经实行了民主体制的国家。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有这样的名言:“美国同胞们,不要问国家能为你们做些什么,而要问你们能为国家做些什么。”虽然其他国家的领袖还有更极端的表达,但从美国这样号称人类希望的民主国家总统也可以这样无视公民的自由,真是令人顿生厌恶。如果我是美国公民,即使因为这句话,我也会投他的反对票。 跟美国相比,还有等而下之的国家,它不仅规定你必须无条件地爱国,而且还必须以他们那样的方式爱国,稍越雷池一步,你就会成为叛国者甚至卖国贼,永无出头之日。 国家作为权力机关当然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诱导你、可以强迫你、可以给你洗脑,可以从小就给你灌输一套标准爱国方式。这样灌输上几代、几十代,爱国就会成为公民的本能,成为公民的集体无意识,成为公民血液的一部分。假如你的祖先中有一位受到了这样的爱国主义教育,那么你一出生,就会莫名其妙爱这个国家,哪怕这个国家并不可爱,甚至满目疮痍,你也会为她忧心如焚、为她寝食不安。有像陈天华那样因为对爱国的绝望而蹈海自杀的,也有鲁迅那样爱之深痛之切,用一生的咬牙切齿和对国民劣根性的批判把爱国主义表现出来的,当然也有为了祖国的独立、自由和繁荣而壮烈捐躯的。这样的爱国主义者,是我尊敬的英雄。 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爱国主义都会是主流,但是我认为,随着人类社会由一元社会向多元社会的进步,爱国主义的内涵和外延都应该多元化,否则就无法适应多元的政治、多元的经济、多元的思维方式和多元的思想观点,爱国主义应该兼容并包。既要尊重别人的爱国的权利,又要尊重别人用其他方式、用其他语言爱国的权利,如果只有一种爱国方式,而把所有跟这种爱国方式不一样的同胞都当成叛徒和汉奸,那么你的爱国主义充其量是一种狭隘的爱国主义,这实际上是在给你所爱的祖国抹黑,你认为你的国家是美丽的,可是你的行为却让人感觉到了你的国家的丑陋。 不仅如此,在一个国家里,爱国的人们还应尊重别人有条件爱国的权利。众所周知,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社会,个人与个人的关系都具有交易性质,国家与国家的关系是交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也是交易,而交易的游戏规则就是公平。一个人纳了税,却没有享受到他应该享受到的服务,他理所应当表示不满,甚至是强烈的不满,如果不让人表达不满,那就是对交易和公平规则的侵犯。 再次,还应尊重别人不爱国的权利,说实话,地球上现有的任何国家都有许多不能令人满意之处,许多地方还是前所未有的不可爱,居住在这个国家的人,有权不爱她,有权离开她, 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应该容许人民自由迁徙。 再次,还应尊重别人爱其他国家的权利,如果谁真的不爱他的祖国了,愿意去爱别的国家,那也未尝不是好事,只要他没有用行动跟其他国家勾结起来侵犯你的祖国,你无权指责他是“汉奸”,更无权对他进行人格侮辱。如果你因为人家爱别人的国家就侮辱他,那么你也在侮辱你自己,侮辱你的祖国。因为哪怕是一只小鸟、一只老鼠、一只虫子也会跑到别的国家去觅食、去交配,而不会有人横加指责,一个可爱的国家不应该把人变得连小鸟、老鼠和昆虫都不如。 我理解的爱国主义就是这样子的。 然而许多爱国者恰恰是另外一种样子,他们既不能像陈天华那样蹈海,也不能像鲁迅一样批判,更不能像先烈们那样慷慨捐躯,在他们那里,“爱国主义”变成了吓人的口号和打人的皮鞭,动不动就挥舞起来向别人抡了过去,仿佛除了爱国,他们再也找不到什么事情可做似的。 这样的爱国者中国有,外国也有,古代有,近代有,现代也有。可是一到外敌侵略的时候,他们却做了低眉顺眼的良民。外敌一败,他们却又神气活现、耀武扬威,看谁不顺眼就为所欲为。在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逮捕“汉奸”、虐待“汉奸”、侮辱“汉奸”和屠杀“汉奸”的事情。卖国的汉奸当然很多,但是投降了日本的人恐怕未必真的就拥护日本侵略者,他们投降日本,可能也是因为家境贫寒、胆小怕事,不得不如此,就像多数人的做了顺民,情有可原。他们平时都是贫苦的百姓,就算想卖国,也未必有卖国的机会和能力。可是那些爱国人士是不会注意这些的,他们在日本人手下做了多年的顺民,竟突然因为胜利的到来高贵和高尚了起来,他们哪怕拿出这种勇气的十分之一去抗击日本侵略者,中国人也不会做八年的亡国奴! 然而没有人意识到这些,每个人都觉得只有自己最爱国,因为自己爱国,就可以对那些用其他方式爱国的人吆三喝四。对那些不爱国者,他们就更是同仇敌忾、残酷无情了。在他们的意识中,只要谁不爱国,或者他们指认谁不爱国,谁就注定在道德上禽兽不如了,轻则歧视,重则侮辱,甚至夺去他的性命。 在战争年代里,这样做也许勉强可以找出一些道理,但是在和平年代,他们也仍然生活在战争语境里不能自拔,这就有些匪夷所思了。这真是一群爱国爱到变态的人、一群爱国狂。他们为什么会爱国爱到变态、爱国爱到暴力,我无法从他们身上找到哪怕一条原因。 我所能找到的全部都是外在原因:他们受到国家的欺骗太多、侮辱太多、损害太多,得到的国家服务太少、关怀太少、保护太少——他们实际上是一些爱国无路、报国无门的人,一群绝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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