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我要纵横(frankkong@21cn.com) 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不乏众多的先知先觉者,如商朝有谋略鼻祖之称的姜子牙;春秋战国时代张仪苏秦的合纵连横;三国诸葛亮未出茅庐而知天下三分;或有神秘色彩的刘伯温预言。虽然这些人物有传说的色彩,但却也代表着中国人的智慧的象征人物,他们对治理国家有着高深的技巧。而到了现代,却总觉得我们缺少先知先觉者,或有先知先觉者的悲哀,为民服务的政府和官员却也总是后知后觉。 例如: 1960年1月4日,因发表《新人口论》而受批判,被迫辞去北大校长职务,与此同时,也剥夺了马寅初发表文章的权利,马寅初也由此从政治舞台和学术论坛上消失了。“错批一个人,多生几个亿”。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在1959年7月彭德怀就上万言书批评“大跃进”中的错误,却反遭错误批判,被免去职务(“文革”期间,一代战功显赫的开国元帅身陷冤狱,受到残酷迫害。由于长期的摧残和折磨,于1974年11月29日在北京含冤去世),因而没有得到紧急刹车,至1960年才结束,导致饿死XX万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能延续十年之久而变成实质性大动乱,却没有人制止或制止不了;实行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却阻力重重,姓资姓社之争却需要一个退位老人独下南方迈着蔓跚的脚步来发挥余威才基本结束。 以上只能归于中国独特的政治气候环境的原因吧,但在最近几年来,同样发生在政府和官员总是后知后觉的事情。 2003年春节前发生的SARS危机,不能说是政府和官员有错,问题是开始处理危机方法和策略有问题,但最后也给政府与官员一大教训。社会上要求政府要加强公共危机管理的呼声众多,不少学者针对我国在SARS防治过程中暴露出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如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公共危机管理行政法律主体缺位,行政紧急权力的行使缺乏法律依据、非职权性行政主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等,提出了制定《公共危机管理基本法》,健全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依法确立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主体,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法》,明确非职权性行政主体法律地位等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对策,等等。 但是,今年2月份又出现北京市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和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北京市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发生,导致云虹桥上人员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北京市政府办公厅15日就密云县迎春灯会特大伤亡事故有关情况发出通报指出,密云县迎春灯展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再次敲响了警钟,也暴露出了思想上、工作上较为突出的漏洞和问题。一是安全意识不牢固,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落实到工作中。二是工作作风不扎实,安全措施不到位,检查监督流于形式。三是城市应急体系不够健全,防范和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足。四是公共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比较薄弱,一些群众缺乏安全防范和紧急避险常识。这又是一次发生严重事故之后的后知后觉。 事后,有学者同样提醒政府和官员:我们要切身体会到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性,但我们对于公共危机管理的理解还有失片面。公共危机管理应该是一个由危机预防、危机准备、危机回应与危机恢复四部分组成了循环;危机预防与危机准备意味着采取前瞻性措施预先减少危机发生的概率与降低危机的可能危害,危机回应与危机恢复则指在危机爆发之后采取措施缓解危机的破坏力并减少损失。当代危机管理的实践证明,随着危机可能危害性的日益膨胀,危机预防与危机准备已经成为公共危机管理的重中之重,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危机预防与危机准备,力求未雨绸缪地防患于未然。 2004年2月21日,刚刚当选的北京市市长王岐山答中外记者问中谈到:经过这次和SARS的斗争,我们党和国家,北京市委市政府和首都人民对公共危机的应急处理应该说有了经验,在与SARS的斗争中,我们在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而且举一反三,通过这一件事情,我们联系到其他一系列的应急事件,所以在SARS的后期,不仅针对SARS,而且针对所有的我们能够预想到的公共危机,各部门都在制定各种应急预案。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得出了一个很好的结论,就是在公共危机的时刻,掌握住媒体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加强和媒体的沟通,有利于我们了解各方面的情况,有利于监督我们各级的工作,另外媒体还能给我们提供大量的信息。有水平的记者有时候还能给我们出不少主意。 (注意:1、发表的答记者问中没有谈到刚发生的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2、专家学者提出不少的意见建议不知有否采纳,而要掌握媒体,加强和媒体沟通)。 然而,事隔才五个月后的7月10日的一场无情的暴雨就再一次打在后知后觉的政府和官员的脸上。突如其来的一场暴雨令北京市陷入了交通堵塞和排水不畅这两大难题,本来不堪重负的北京市交通顿时瘫痪,而且不少地方排水不畅,更令北京的交通“堵上添堵”。 有网友和学者做如是评论:“一场雨就能灌瘫”;“一场暴雨令北京漏洞百出”;“全世界都看了北京的笑话”;“每次遇到灾害,我们都要反思,但为什么每次反思之后,灾害还会降临在我们头上?建立防灾应急机制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它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各部门密切配合,成立一个综合减灾的管理机构”,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金磊说。 目前正到了洪涝季节,中央和各地政府确实也是很关心洪灾问题。有关媒体也提出:1998年的长江洪水是否会重演!? 每年都有因洪涝水灾造成巨大的损失,截至7月10日统计,今年以来的洪涝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955.9万公顷,成灾618.4万公顷,绝收145.8万公顷;1.4亿人(次)受灾,成灾9079.8万人,因灾死亡569人,伤病5.1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29.2万人;倒塌房屋50.5万间,损坏房屋133万间。各类直接经济损失398.7亿元。(中国民政部网站2004年7月11日消息) 其实相信有相当部分的损失是可以避免的,问题是我们是否有长远的规划,不能老要等重大问题发生后才有所措施,或有所措施而没有预先估计措施的执行过程所发生的问题。 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之后实行退耕还林,用国债修造堤坝的政策,却出现滥用滥领退耕还林款,长江堤防再现“豆腐渣”工程等问题。例如:“重庆永川退耕还林补助粮被非法低价回购变现”;“农民高兴地说:‘退耕还林的钱粮拿了,地也种了。真是好事!’”;“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南川乡马段头村的群众眼看着就要成熟的千余亩小麦被全部用推土机推平,唾手可得的收成就这样被毁坏殆尽却无可奈何。而让农民付出如此巨大损失的原因仅仅是乡政府为了将3年的退耕还林任务一年完成。”;“长江堤防再现‘豆腐渣’工程,救灾款竟成‘唐僧肉’”等现象。这些都是缺乏预先估计的结果。 资深评论员许博渊认为,一些地方政府缺乏长远规划的工作作风需要改变。改革初期,阻力重重,为了突破障碍,边干边学,"摸着石头过河",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是,当改革已经成为全民共识的时候,许多领域里仍然没有防患于未然的长期规划,没有防备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的措施,总要到问题成了堆、产生了严重后果后,才采用运动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加以整顿。 一个现代的社会,我们需要的是服务于民众的政府和官员,他们的后知后觉的结果是使社会付出重大损失,也造成社会的震荡以及影响了政府的管治威信,但更可怕的、更严重的是——后知后觉——然后是不知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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