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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04年第5期·总第5期

   

2005年1月15日

  【 本刊特稿】  
 

  认真研究国外执政党执政经验与教训,加强中共执政能力建设 [黄宗良]

 

 

  政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问题 [王长江]

 
     
  【学术会议综述】  

 

  政党执政能力建设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程浩]

 

 

  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发展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唐娟]

 
     
  【学界讯息】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2004年工作总结

 
 

  消息一则

 
 
 

 

     
 

编者按

 

  2004年10月13日 至14日,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举办了“政党执政能力建设”学术研讨会。会议特别邀请北京大学 黄宗良 教授和中共中央党校 王长江 教授作专题报告。 黄宗良 教授在2004年9月,曾走进中南海怀仁堂的讲台,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作报告。 王长江 教授是著名的党建理论专家,他们的报告旁征博引,深入浅出,使与会者深受启发。我们择其要点刊于此,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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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研究国外执政党执政经验与教训,加强中共执政能力建设

 

[本讲座现场录音已收录在本站“聆听学术”栏目]

黄宗良

[北京大学 教授]

 

  着重探讨了如下四个问题:一、究竟什么是执政能力建设?二、为什么我们党在这一特定时期特别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三、国外其他共产主义政党执政的经验和教训;四、国外其他类型执政党的执政经验和特点。

  当前这个阶段,正好是全党和地方都在学习和贯彻四中全会的决定,应该说,在我党的历史上、在中央全会上来研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还是第一次。这个决定,应该是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纲领。这个决定的发表,也是我党成熟的重要标志,因为《决定》对我们党的执政经验做了很好的概括,对今后党的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及主要任务做了明确的规定。

  那么,究竟什么是执政能力建设呢?据了解,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这一概念,90年代,联合国计划开发署曾经提出了“能力建设”的基本框架,并提出了相关的原则;最近几年有一些专门研究“能力建设”问题的国际会议。而“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应该是我党的十六大提出来的一个新概念,在执政能力方面,十六大报告里着重讲了五个方面的问题,即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主要是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国际关系等五个不同领域来提出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这次全会有许多新的提法和亮点需要我们关注,如:“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一个整体的提出,党管媒体原则的确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养一支治国理政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关心基层的干部和党员等。概括地说,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就是机制和制度。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其中将涉及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问题和关系,比如说党政关系、执政党同参政党的关系、党同社会团体的关系、党同广大民众的关系。现在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究竟为了干什么?其根本目的,就是要维护和巩固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执政地位,要使中国共产党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不应该是口头上声称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政党,从执政实践来看,中国共产党确实是想真心实意地想富国、强民、复兴中华。而要复兴中华就必须要发展,要发展就必须要有一个“主心骨”,而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就起着“主心骨”的作用。

  在当前,我们党特别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原因,主要可以从国际和国内两方面来看。国际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20世纪70、80年代,新的产业革命使国家的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由原来的“哑铃型”向现在的“橄榄型”转变,这就要求执政党必须考虑自身的情况和关注社会大多数民众的需求,并要求执政党必须寻找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共同性,尽可能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应有的执政理念,但这也是往往容易偏离的。第二.信息时代使得执政党的执政方式,与民众的联系方法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人类社会中最革命的力量,就是科技的进步,这才是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去适应科技所带来的变化,也要求对党的执政方式做出相应的改变。第三.近20年来,多元化的、灵活的新公共管理代替了传统的官僚化的管理模式,这就要求执政方式是协调而不是控制,是对话、沟通而不是下命令和做指示,被管理者不是消极地被管理而是积极地参与。第四.上世纪80、90年代以来,苏东剧变及一些长期执政的“老资格党”的垮台、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长期实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这也给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从国内来看,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处在一个历史转折的关键时期,这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第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要进一步同国际接轨,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形式,应该遵循国际的通行规则,如企业的国民待遇问题、贸易自由原则、政策透明原则等,因此,我国的经济对外贸的依存程度越来越高了,政治、文化等方面也受到深刻影响。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就要面对这样的问题:一方面,中国如果不改革开放、国门不进一步打开是不能发展的;另一方面,中国随之也面临重大的挑战。在坚持改革开放的同时,又从我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有很强的执政能力才行。第二.我国的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多美元,按国际上通行准则,GDP在800—3000美元之间是属于中低级的发展阶段,根据国际上的经验,这是一个高风险的发展时期,它既可能是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也可能是发展的危险时期。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发展软环境,另一方面也存在许多现实的矛盾,如资源和环境的矛盾、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扩大)、国家安全问题等。这也要求执政党必须有很强的执政能力,以争取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第三.我国社会正处在一个转轨和转型时期,市场经济极不成熟,社会中存在许多矛盾,这就要求实行新的社会管理模式和科学决策机制。这也要求中国共产党具备很强的社会控制、规范和监控能力,以保障社会运转协调和有序。第四.从公共事务的决策方面来看,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说明我们党和政府的基本决策是正确的,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民主和科学的决策机制还很不健全,一些地方政府的决策失误导致了重大的损失,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各类开发区的盲目建设等,就浪费了许多资源。因此,建立科学和民主的决策机制是提高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关键环节。第五.从党风廉正建设的现状来看,我们党及政府确实取得了一些成就,但腐败问题还较为严重,老百姓还不满意。如果在这方面不有所作为,执政就会出问题,因此这也需要中国共产党面对现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第六.从发展中的社会公正问题来看,一方面我们要继续谋求发展,因为发展是基础、是第一要务;但在发展中也面临现实的社会公正问题。由于人口与资源的矛盾尖锐、社会保障制度极不健全,我们必须解决社会中的公平分配问题,这也要求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上述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必须高度重视、又要抓紧解决的问题,同时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这就要求党加强执政能力积极应对。

  总结国外其他共产主义政党执政的经验和教训,苏东的社会主义政党为什么丧失了执政地位?而越南、老挝、朝鲜、古巴等国家的共产党的执政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一方面苏东社会主义政党与中国共产党在模式上有很多的相似之处,有一定的可比性,而我国对苏东国家倒台的研究还很不够;另一方面在一定的条件下和气候中,一些问题很可能“旧病复发”,如何改良“土壤’、创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就显得尤为必要,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苏东的社会主义政党垮台的重要原因,是丧失了以下几个共产主义政党共有的优势:一是在一定时期内的宽厚和稳固的执政基础;二是共产党自身所强调的团结、统一、坚强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三是把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如果没有这些优势,苏东的社会主义政党及中国共产党就不可能取得政权,也不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取得重大的建设成就。

  这些优势又是怎样丧失的呢?首先,是在政治上脱离了群众。这些党执政以后,自以为是当然地代表老百姓的利益、代表社会发展的方向,政府中形成的官僚特权阶层在口头上说的是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实际上在价值观和生活情感等各个方面,都是与群众格格不入的,制定的许多政策也违背了群众的意向,从而把群众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同时还缺乏一套有效的机制来表达群众的愿望,老百姓早就跟他们离心离德了,当选票一旦交到群众手中时,老百姓就自然不投他们的投票。其次,是在经济上,实行的是指令性的计划经济体制,这样的体制本身缺乏活力和内在的动力;在经济的决策上,也出现了重大失误,如急于进入共产主义、高指标等,而当这样的目标很难达到时,就实行命令等强制手段,从而使经济遭遇重大损失,并且社会伦理道德等也遭到严重破坏。我国现在出现的“报喜不报忧”现象也是值得高度关注的。在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上,苏联实行了“七重七轻”,即重政治轻经济、重工业轻农业、重重工业轻轻工业、重速度轻效益、重积累轻消费、重军用轻民用、重国家利益轻个人利益。这并不是说“重”不可以,而是超过了度,从而导致了经济发展不协调,也增加了社会危机。我们党现在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非常明智的。第三,国家制度不健全,个人专权、个人崇拜等专制现象严重,“老人政治”、“领导终身制”、“家族统治”客观存在,少数人凭借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私利与权力胶合在一起。党内权力倒置、政治斗争频繁,党员的权利缺乏制度上的保障,党内民主遭践踏,从而导致党内“铁板一块”——缺乏活力和生机。生命力从哪里来?只能从“党内民主”中来,十六大中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是非常正确的。第四,文化和思想单一,依靠高压手段控制文化和思想领域,不准说、不准讲。而当社会一旦放开,“螺丝钉一松,洪水泛滥”,动乱局面不可收拾。社会本来就是多元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应该在多元的社会中争取指导地位,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任务。第五、戈尔巴乔夫执政出现了几个误区:一是最初苏联只有一个政党,而到他执政时不分步骤地承认多党制,一下子就放开了,从而导致了“党外有党、党内有派”。二是民主集中制的作用被削弱,且当社会出现危机时彻底抛弃这一制度,在党内实行所谓的“联邦制”,从而党中央的权威迅速丧失。三是用“泛民主”的办法把所有的干部当成官僚阶层排斥掉,从而失去了支撑改革的力量。四是没有分步骤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后来苏共能管得住的报刊杂志只有1.5%,社会舆论完全失控。戈尔巴乔夫改革从指导思想、纲领、方针、路线到方法步骤都出现了严重的失误,还有他本身的政治素养、执政经验等都不足以领导这样一个大国大党。

  越南、老挝、朝鲜、古巴等社会主义政党有什么执政经验?一是这些政党都非常重视吸取苏共垮台的教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化,各国党都针对本国实际情况对马克思主义做了新的解释,如古巴坚持“三项原则”、越南坚持“五项原则”、老挝坚持“六项原则”,且对中国共产党的改革开放的政策非常推崇。二是特别重视推动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如越南共产党就允许在中央委员选举时一般党员可以“毛遂自荐”,而且委员一定要公布自己的情况。党代会的报告必须要征求党内外的意见。在古巴,在群众中口碑不好的人不能当干部。三是重视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越共规定了“十九条不准”,古巴还制定了“干部道德法”。四是在经济建设方面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越南实行了许多革新政策。社会主义政党一定要在改善老百姓生活方面有所作为。

  国外其他类型执政党的执政经验和特点,可以从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党及发展中国家中的政党来看,一是这些政党都非常重视从本国国情来不断修正党的执政纲领、执政理念,不断改善执政方式。如英国工党实行了“第三条道路”,泰国遵循“政策立党”,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也很重视对国情的研究,并确立了一整套执政理念。二是以争取选民为中心整合社会利益,注重社会公平。如德国的社会民主党实行了“花钱买意见”的政策,特别注重跟选民建立联系。三是世界上一大批老资格的党由于腐败而垮台,“廉政维权、腐败让权”,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廉政建设,主要应做到建立严格法律制度,其中应包括财产申报制度;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实行高薪养廉制度,但这不能只知道高薪,而要有一整套相关的制度来维系,严惩腐败。四是正确处理国际关系,提高党在国际复杂形势中处理国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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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问题

 

[本讲座现场录音已收录在本站“聆听学术”栏目]

王长江

[中共中央党校 教授]

 

  对四中全会的意义,可以用以下三句话来概括,第一句话就是“提出了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第二句话叫做“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第三句话叫做“为我们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第三句话是和我们的研究密切相关的问题。主要围绕这个问题,谈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命题的方法论意义。

  人们谈到为什么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问题时,通常都是从“世情、国情,党情”三情的变化方面来阐述的,这种阐述已经是比较普遍了。从方法论上看,有一点值得我们重视,就是无论“三情”怎么变化,它讲的都是一种客观条件的变化。现在要问的是,它在主观上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不是现在才开始执政,而是55年前执政的,如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这个问题很重要,那么为什么直到55年后的今天才明确提出这个问题呢?这里就是一个主观认识的问题。这个主观认识问题,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虽然执政能力问题很重要,但是过去我们从来没有把它当作一个单独的问题来思考。怎么理解这句话?我们认为的执政能力问题,是和党的性质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的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传统观点认为,按照马克思主义来执政,毫无疑问是科学的执政。但苏联共产党总体上讲也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它的垮台说明,这种观点是简单化的。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比较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了,回过头来再看苏东那些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几十年之后却纷纷失去了执政地位,这就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党的性质问题,而是有更深层次的问题。苏东剧变之初,我们一般是从党的性质上找原因。作为学术探讨,这种认识是可以理解的。但关键的是,对苏共的总结,得出的结论往往对我们党有直接的指导意义。这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学术问题了。例如,有人提出,苏共改革失败,说明我们也需要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进行反思。甚至有人强调,只提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片面的,政治上也应该有一个中心,就是以“反和平演变”为中心。这么一来,就会有两个“中心”,我们就会在“两心如何变一心”的问题上把自己搞得焦头烂额。在这历史的紧要关头,还是邓小平抓住了要害,他明确提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不赞成讲什么“反和平演变”的主要危险来自经济领域,认为苏联、东欧出问题,根本原因还是经济没搞上去。经济没搞上去是什么问题?主要不是归结为党的性质问题,而是党的能力问题。

  既然涉及到能力问题,就不是一个单方面的问题,而是一个多方面的概念,需要好好挖掘它的内涵。也许有人会从苏联东欧的失败得出教训,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一切问题就跟着解决了。不是那么回事!经济搞不上去,一个执政党早晚要出问题;经济搞上去了,也未必能保证不出问题。有的政党把经济搞上去了,照样垮台。典型的例子就是台湾的国民党和日本的自民党。这些党虽然经济领导得不错,但政治搞得不好,这是他们垮台的根本原因。经济搞上去了,政治搞得也不错的政党,也有垮台的,最典型的就是印度的人民党,今年选举垮掉了。从政治和经济这两个方面来说,印度的人民党都没什么问题,但它没有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印度本来贫富分化严重,人民党狠抓IT业,推动了经济发展,但同时加剧了社会分化。在野的国大党举起了保护弱势群体的旗帜,于是选民纷纷倒向国大党,形象的说法是“泥巴打败了鼠标”。把政治、经济问题都搞好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也处理好了,是不是就没问题呢?也不是,这几个问题都处理好了,还有失去执政地位的,典型的例子是西班牙的人民党。它领导的执政联盟在今年的选举中失败,主要原因是没有处理好国际关系问题。

  举这么多例子,就是想说明一点,即一个政党的执政能力对执政地位的巩固至关重要。我们要有一种很强的危机意识。经济搞上去了,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方面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在向前推进,但同经济体制改革相比还是相对滞后的,腐败现象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遏止;公平和效率的问题,1994年以后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警戒线,到现在不是缩小,而是还在扩大。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通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种危机意识,一种忧患意识。为什么要讲它的方法论意义,实际上就是把过去过于简单的、主要着眼于党的性质、着重研究如何保持党的性质的思维方式,转向研究党究竟怎么才能执好政,怎么才叫“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所以,这个方法论意义非常重大,同时也为我们的研究拓宽了空间。

  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命题的立论基础

  我们党之所以在执政50多年后的今天强调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说穿了,是因为我们现在领导的是市场经济,需要党有更强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我们搞市场经济,就是承认追求利益是人的一种本性,既不姓社,也不姓资。应该通过允许人们追求自己的合理利益,来激发人们的生产积极性。这是整个社会动力机制的一种转向,因为把利益作为动力,就必然走向市场经济。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无所不管,无事不管,没有边界,没有不管的东西,是权力无限的政府;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有边界的,不能随意越过边界去干预社会生活。有限政府和无限政府对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另外,政府的功能发生了变化,以前政府扮演着恩赐者的角色,现在不一样了,人们的利益主要通过人们自己的追求来满足,政府变成了社会各方面利益的协调者。对执政党来说,如果还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的一元化领导,党就会成为矛盾的焦点。其他国家政治发展的经验表明,政党和政府的关系应基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是政党的影响无所不在,另一方面是政党和政府保持一定的距离。既保持影响和控制,也保持距离、避免风险,这就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党的执政能力的内涵

  既然党的执政能力如此重要,那么,弄清党的执政能力的内涵同样重要。我们理解“能力”时,一般认为,能力就是本事、本领。这样的理解没有什么错误,但有局限,因为在中国语言中,人们接下来就会问“谁的本事,谁的本领”,这样,党的执政能力就变成了我们党派出去掌握权力的那些人的能力,即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这样的理解会产生一定的片面性。所以,有一个准确、全面理解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讲。

  首先,从主体上讲,一个党要执政,首先要提高领导干部的能力。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五种能力,即是对党的各级干部执政能力的要求。但是,党的执政能力还应包括普通党员的能力。普通党员的能力虽然不能叫做执政能力,但是普通党员的能力如何,会影响到党的整体执政能力的发挥,影响到人们对党的执政能力的评价。因此,党员的能力是党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仍然有大量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探讨。第三个是党的整体的执政能力。整体的力量大于个体力量的简单相加。正因为此,人们才需要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政党这样的政治组织。整体讲的是制度问题,是体制和机制的问题。体制和机制科学整体能力就能体现出来;体制机制不科学就会产生内耗,不但体现不出整体能力,个人的能力也在这个过程中消耗掉了。之所以讲这个问题,不是无的放矢。我们现在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权责不对称,职责不明确,四套班子、五套班子相互扯皮,整体的力量不是大于、而是小于个体力量的简单相加。这样的状况,是很难说我们有很强的执政能力的。

  其次,从内容上讲,不同主体的执政能力,内容也不相同。如果主体是各级党员干部和党员,那么,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是要提高党员干部和党员的素质和水平。如果主体是对共产党整体而言,那么,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完成历史使命、历史任务的能力。四中全会决定也提出了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和十六大提出的五种能力的区别就在于,它是对党的整体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

  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涉及的基本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阐述的五种能力,每一条都以用专门的篇幅来阐述,非常系统,非常全面。从学术上深化对执政能力建设问题的研究,可以把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从中抽出来,贯通地进行思考。我以为,有六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1、政党与公民社会。市场经济为执政能力建设提供了立论基础。政党是沟通公共权力与民众之间联系的桥梁。但以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不允许人们去追求自己的利益,人们实际上不可能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本能向政党提出自己的要求。因此,政党与民众之间的联系是“实”是“虚”,完全取决于政党自身。因此,政党很容易脱离民众,成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现在,一个公民社会正在我国逐步形成,民主意识成长起来,要求政党逐步地从代替人民当家作主,走向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党要有执政能力,首先要有适应这种时代潮流。因此,必须研究公民社会。

  2、政党与意识形态。对政党来说,意识形态在引导人民的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世界范围看,意识形态正出现一种中间化的趋势,过去那种两极化、政党意识形态势不两立的情况出现了一些变化。这有利于世界各国和平共处,但也把政党推到一种两难的境地。僵化地坚持传统的意识形态不变,很容易使公众感到党的观念陈旧、落后,失去吸引力,但大张旗鼓地改变意识形态,同样也容易失去老百姓,而且弄不好还会像苏共一样,把自己存在的基础也给破坏掉。虽然我们现在意识形态建设的方向很明确,很注重意识形态的包容性、灵活性,但这里面依然还存在许多的具体问题要解决。

  3、政党与传媒。这是一个手段的问题。在传统的政治结构中,政党起着沟通公共权力和民众之间联系的作用,事实上政党是沟通两者的主渠道。老百姓通过传媒,实际上也是通过政党。现在情况发生变化了,传媒技术的高度发展带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信息渠道多元化。在政党的主渠道之外,还出现了其他许多渠道,老百姓获取和传递信息有了更多的选择。这里面,有政党能够控制的,也有政党不能控制的。所以,如何对待信息渠道的多元化,需要我们加以认真研究。

  4、政党与执政合法性。这又是一个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讲的是公共权力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关系。合法性就是政党的权威性和民众认同的结合。不同时代,合法性的来源不同。在民主政治条件下,合法性最重要的来源是制度。人民把权力委托给政党,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来体现。只有按照这些程序化的制度来获得和行使公共权力,执政党的权力才有合法性。执政合法性与执政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执政合法性高,执政能力就强,反之亦然。所以,讲执政能力,必须研究执政合法性。

  5、政党与执政有效性。能力与效率密切联系,而效率又与成本相联系。可惜的是,我们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往往不重视成本问题,很多投资项目都是政绩工程,不计成本,项目投产之日,就是项目亏本之时。当然,经济方面的成本还是容易控制的,因为毕竟可以量化。最关键的是政治成本。党的威望就是一种政治成本,党的威信下降就是付出了政治成本。可怕的是,我们有时花起政治成本来是非常大方的,似乎共产党的威信怎么损害也不会有问题。实际上,任何人都没有把党的威信作为成本垫付出去的权利。我们付不起这个代价,因为它是一种不可回收的资源。

  6、政党与体制、机制建设。这个问题非常明了:如果我们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放到领导干部身上,最后的落脚点自然是素质问题;如果放到党的整体上,那肯定是一个体制和机制的问题。我们要好好地理解体制和机制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化地理解为要求、规则、规定。要求、规则、规定是制度的一部分,但它们本身不是制度,而只是构成制度的要素。要素之间有机连接,才构成制度。我们已经有了很多制度的要素,但要素之间缺乏连接,甚至相互打架,再多的规定和要求也是没有用的。所以,我以为,今后党的制度建设的重点,不在于再增加多少新的要素,而在于把各种要素连接起来。加强制度建设,不但有利于党的科学运作,而且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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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执政能力建设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程浩

[深圳大学助教]

   2004年10月13日 至14日,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举办了“政党执政能力建设”学术研讨会。会议特别邀请北京大学黄宗良教授和中共中央党校王长江教授作专题报告。深圳市委宣传部部长吴忠教授、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王宋荣、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院长乐正教授、深圳大学社科处处长吴俊忠教授到会祝贺。原广东行政学院院长唐代望教授、深圳市委党校傅小随教授、卞苏徽教授、深圳大学社会科学教研部田启波副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邹平学博士;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教授等出席了此次研讨会。

  在研讨会上,与会的专家、学者就政党执政能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黄卫平 教授认为,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正式通过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层面来说,对我国的政治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而政党的执政能力,指的是特定执政党依照所在国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执掌和行使国家公共权力,从而有效实现其利益代表和既定治国理念的本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首先是巩固和完善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因此,对现实政治发展保持清醒理性的执政党,一般都会根据本国国情和社会生态环境的变迁,适时拓展执政的合法性资源,巩固执政的合法性基础。长期以来,我们党一直定位为“领导党”,在建国之后也没有认识到自己是作为“执政党”而存在的。事实上,“领导”与党“执政”又有很大的区别,因为党的“领导权”不是一种公共权力,不需要合法授权,并且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而是通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以及党的旗帜、纲领和思想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感召力、动员力,使人民群众心悦诚服地听党话,跟党走,由此而形成人民对党的追随效应。而党的“执政权”是一种公共权力,是需要合法授权的,并且一旦获得合法授权,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执政是需要授权的。 黄卫平 教授进一步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当前尤其需要重点提高五种能力,即民意代表和利益整合的能力;依法执政和治国的能力;信息汲取和筛选的能力;意识形态理论的创新能力;驾驭竞争性选举政治的能力。

  深圳市委党校 卞苏徽 教授着重探讨了我们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问题。她指出,提高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至少应做到以下三点:从“非竞争性的选举”向“竞争性的民主”转变;从不公开、不透明的选举向公开透明的选举转变;从非制度化、非程序化的选举到制度化、程序化的选举转变。在这次提出的五种执政能力中,其中核心和关键的能力,还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因为不具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就不可能真正提高其他几种能力,尤其不能因为经济体制改革而忽视政治体制改革。

  深圳大学法学院 邹平学 博士主要从宪政层面探讨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他认为,在中国研究宪法问题,不能只看宪法条文,而必须要考虑党的问题,因为这牵涉到党与人大、政府、司法和军队等多方面的关系。我们研究宪法,也就有必要研究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的文件,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真正理解民主执政的内涵。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这三者是互相支持、互为表里、相互配合的有机统一整体。科学执政就是要在执政的实践中坚持“理性、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的原则,因此可以说,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就是科学执政。如果要提科学执政,就要提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这是因为:1、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的表现。民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它不是最好的制度,但它是最优的,以它作为一种相对合理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又是科学的,因此民主执政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科学执政。2、民主执政需要依法执政来保障,依法执政需要民主执政来体现。民主执政需要一个刚性的制度框架予以保障,民主也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而法制就构成了民主的保障,因此,讲民主执政,就必须讲依法的民主执政,同时依法执政必需要以民主的执政方式来体现。同时科学执政也促成了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3、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与依法执政又是相对独立的,它们都有各自的价值取向、规则及功能。民主执政是宗旨,科学执政是原则,依法执政是标准。从操作层面来看,依法执政的可操作性更强,建立在民主之上的法治一定是科学的执政。因此建立在良法基础之上的法治,应该是民主执政和科学执政的标准。在我国现阶段,中国共产党的执政重点就是要加强依法执政,其中要特别注意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关系,在国家统一问题上也要具备法意识和法的思维,不能片面强调行政权而忽视非常重要的司法权。

  原广东行政学院院长 唐代望 教授认为,我们党应该既是领导党,又是执政党,是双重的。这是现在我们研究党建的出发点。过去学术界围绕着中国共产党是国家和社会的核心,强调党的组织领导、思想领导,实行“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媒体”等原则,我们也总是讨论党“该不该管”的问题,现在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重点讨论“怎么管”、“如何管好”的问题。但领导和执政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领导是执政的依据,党的执政能力是领导的保证;党的领导是方向,即行话中的“掌舵”,而执政比较宽广,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领导是针对事业而言的,而执政是针对事务而言的;党的领导是前提和基础,执政是保证。只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才能确保党的领导地位。

  深圳市委党校 傅小随 教授认为,党的领导地位已经确立,这是没有问题的,但作为执政的问题,我们还没有完全解决,党的领导过程更多的需要来自党外的制度程序来规范,这就是依法执政的问题了。我们党过去采用的是所谓的“泛政治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就是什么都管,而且管的方式都是选择用政治手段,靠政治手段,靠意识形态。但是,我国的社会条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市民社会不断兴起,泛政治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不可能了,它必然走向依法执政,走向宪政治理模式。宪法是至高无上的,中国共产党要接受宪法,接受法律,依法执政。

  深圳大学社会科学部田启波副教授认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一个思维方式的问题。从思维方式来看,我们以前总是停留在单向度来解读这一命题,认为我们党是主体,而人民只是统治的客体、他者。执政能力的表现,就是执政主体对执政客体的消解。这种单向度的思维方式是解决我们党执政“何以可能”的问题,而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则是解决我们党执政“如何可能”的问题。从“何以可能”的角度来说,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不仅是消解客体、他者的问题,更多的则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从“如何可能”的角度来看,提升党的执政能力问题,制度是核心。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程浩认为,执政能力从根本上来说,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执政党使自己的“执政”(包括执政地位、执政理念、执政行为及行为的结果,也包括党执政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得到公众普遍认同的能力,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是要使党的执政得到公众普遍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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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发展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唐娟

[深圳大学副教授]  

  近年来,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和业主在城市社区中共同演绎的权利冲突此起彼伏,并成为理论研究的一个新课题。2004年11月27-28日,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与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了国内“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发展学术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四川大学、郑州大学、南京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等院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学者、官员,以及近年来活跃在社区业主维权活动中的行动者共60余名,济济一堂,共同探讨这一热门话题。

  会议的宗旨是探讨城市社区以业主维权为线索所涉及的各种社区权利冲突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从而促使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这一微观现象及其背后所反映的宏观政治经济发展情况。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寻求各位代表对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在前一阶段所进行的有关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发展系列调查的初步成果提出建设性意见。历时2天的会议,代表们围绕当前城市社区业主、物业公司、房地产公司等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冲突和政府责任的定位,进行了深度切磋,综合之,共探讨了如下问题。

  一、以城市社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行动为焦点的权利冲突所产生的背景。

  对于城市社区权利冲突的根源,代表达成了比较一致的共识,即:住房和物业管理的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引起了中国传统的城市社区主体结构从单一性、同质性、简单性、超然性向多样性、异质性、复杂性、参与性转化,同时,市场权利保护制度供给不足,是业主自发性、组织化维权行动和社区权利冲突的宏观现实背景和制度性原因。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李景鹏 教授认为,目前,建立在计划经济和全能政府基础之上的单位制正在逐渐转型,它找到了新的基础,即各个单位的小团体利益,新型的单位成为了小团体利益的载体。这些以小团体利益为基础的单位,在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之下,相互竞争,想为自己的小团体争取更多的利益。另一方面,这些以小团体利益为基础的单位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整体利益也形成了博弈。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谢庆奎 教授认为,造成业主、业主委员会和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政府之间引发冲突、酿成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政府的缺位和越位问题,表现为规制不足,或者是过多干预,或者是通过土地开发进行寻租;开发商的问题,如偷工减料偷梁换柱;物业管理的不健全;商品房交易市场不是完全成熟;以及业主及业委会在一定时候的急于求成。因此,造成冲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治理。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研究中心主 任徐勇 教授认为,业主维权来自于产权改革,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治理的逻辑是分配义务制度,国家提供就业的同时也提供包括住房在内一系列福利和保障,这种资源分配的逻辑导致民众的义务本位观念。在这个时代,小业主是被否定的。但是,住房商品化导致了业主的产生,这是一个全新的公民概念,它意味着当今的业主以金钱换主权——消费者主权,同时业主们也有强烈的业主认同理念,因为他们的工作可以变换,他们的用来终身积累购买的房产却不会变化,因此他们特别认同和维护主权者地位。

  还有学者认为,住房产权的变化带动了社区权力结构与治理模式的转型,业主、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和行政主管部门成为住宅小区的基本治理主体。基于各自的利益,这些主体之间形成了复杂的博弈关系。由于现阶段房地产市场的不规范以及产权保护机制的缺失,在利益纠葛中,业主往往是受损者。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而言,房产几乎是倾其所有、甚至是负债才获得的最大一宗私有财产。因此,维权意识十分强烈。对局中的弱势地位以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使得业主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往往会组织起来,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进行抗争。进入新世纪以来,各地的房产维权活动日益频繁,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在媒体、网络、律师等力量的推动下,逐渐演变为一场席卷全国的运动。其规模和影响之大,有媒体甚至称之为“业主革命”或“有产者革命”。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的北京、上海、西安、广州、深圳等地,成为这场“运动”的中心。

  二、当前全国城市社区冲突及业主维权运动兴起的状况及其特点。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城市业主委员会研究”课题组成员各自递交了他们的调研报告。这一系列调研报告自2004年6月份开始着手进行,对深圳、北京、上海、南京、郑州、成都、贵阳、西安等8个城市的社区业主维权行动和业主委员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微观层面或中观层面的分析。因为这8个城市的地理位置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东部、中部和西部城市社区权利冲突的概况。

  其中,深圳市由于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的特殊性,住房产业化市场化的程度比较高。作为一个新兴城市,深圳不象北京、西安等老城市那样拥有众多的历史地缘社区、血缘社区和计划经济下的单位社区,因此其基层社区结构变迁的痕迹就不象这些城市那样深刻和艰难,而是一开始就呈现出多元利益主体共存的特点,社区内种种权利冲突从深圳市民购买自己的房屋那天起就开始产生。冲突的各方其实主要涉及四种组织:一是业主委员会,二是房地产开发商,三是物业管理公司,四是政府主管部门。其中,政府陷于冲突之中表明了转型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政府陷入冲突之中,原因有三个:第一,政府治理过程中的一般错误或失误,如市政规划失当。第二,政府也是一个利益集团,有其特殊的自利性,为了自身的利益或为了与其利益具有密切相关性的市场主体的利益,而在干预社区纠纷时显失公正。第三,由于信息不对称尤其是由于政府信息不公开,而造成的误解。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在社区利益冲突中政府的干预的原则是什么?政府的干预应遵守功利主义的原则,即应建立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原则基础上进行干预,不能错位。

  对成都市社区所进行的个案分析,提出了如下问题:业主委员会在维护业主利益方面的功能局限性;业主委员会自身法律地位和性质界定不明确;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有关制度的不完善;业主委员会在运转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如资金困难。因此,对业主委员会的发展不容乐观。

  贵阳市业主委员会的发展情况表明,业主委员会的存在,有利于明确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有利于促进形成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在物业管理市场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由于北京由来已久的地域传统和人群的心理、性格特点,决定了北京市业主与国内其他地区业主在维权和参与意识上存在一定的差别。首先,北京市业主的维权意识较强。受北京市的政治中心地位影响,北京的城市群体对政治的敏感性一向较强,相对而言权利意识也较强。业主对物业服务要求较高,自身的维权意识也较强。而且,在北京业主的维权之路上,可以看到其维权行动亦已渐趋冷静。已经逐渐走向重实效、讲技巧、依靠专业知识和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方向。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助理邹树彬副教授概括了城市业主维权运动的一般特点。他提出,首先,保护私产不受非法侵害、实行业主自治是维权行动的核心诉求。其次,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成为维权行动的主要指向。第三,策略性的集体行动方式被广泛采用。

  三、社区业主维权行动对于政府角色的要求和城市政治发展的作用预期。

  业主维权的集体行动正在改变中国政治生态,它的基本逻辑将促使中国政治由权力政治向权利政治转变,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主 任徐勇 教授如是说。这主要是因为以下两个因素:

  第一,利益相关者的力量特别不均衡,因为中国商品住宅的开发不是完全的市场行为,这当中也渗透着强大的权力因素,资本与权力的结合就使得它有强大的组织、制度、话语的力量,而业主则是分散的个体。这就隐含了一个强势的逻辑,在这个强势逻辑支配下,主权者的地位容易被虚置,甚至出现了仆人欧打主人的咄咄怪事,原有义务本位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根本无法满足维护业主权益的要求,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出现了业主的积极维权行为,这一系列行为将重新界定开发商、业主、物业管理者、政府的关系,从而建构起一个新的制度平台。

  第二,当今时代是一个权利时代,面对公民维权参与的爆炸,立法者和政府都缺乏足够的思想和制度准备,因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伴随着利益扩张的同时,是权利的急剧扩张,许多权利并非都是法定的、明示的、现实的,同时它还带来想象的、默示的和自我塑造的,一些维权行动于法无据,当今的业主维权正面临这种困境。由住宅权派生、衍生出来的权利,这些权利已经远远地超出原有的制度安排和安排制度者的想象,由此就需要由权利为本位重新构造和设计制度,决定合理的权利边界,规范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引导公民的有序参与。所以业主不单是个人权益的维护者,也是推动制度平台的构建者,在制度构建的过程中,把自己从赤裸裸的利益主体转换为关心公共事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公民。从而,推动一个自由自主自治的公民社会的发展。

  随着住房和物业管理的市场化,一个契约型的城市社会正在生成之中,对应于这样一个契约型社会,政府的管理方式应该从管治型政府转变为治理型政府,治理型政府的一个核心是提供服务,充当市场裁判。政府在处理市场的纠纷的时候应该作为一个中立的第三方的角色,干预的原则应该是最大功利原则。

  还有代表也认为,广大业主通过选举、议事、谈判、协商、集体行动,受到了民主熏陶,培养了民主习惯和自治能力,这是公民社会崛起的先声。业主委员会的异军突起,使传统的城市社区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业主维权运动激发了公民的参政热情,以维权为利益诉求的政治力量已逐渐滋生并正在积聚中,这是城市政治发展的强劲动力和坚实的社会基础。最重要的是,业主维权运动推动了私有财产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此外,“街头政治”等非制度化的集体维权方式对党和政府的利益协调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于有组织的集体维权行动,有关部门不妨以和平、理性、合理、守法的原则冷静处理,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加以规范和疏导,使其有序化和法治化,避免激化矛盾,这需要智慧和能力。

  与会代表还谈到了社区自治、民主和政府干预的理论问题。自治的特点就是与政府保持距离,当然作为一个自治体,它必须要履行公民义务,必须要遵守法律、执行国家政策,,但是,在群体内部自治的事务方面,政府是不能干预的。不过,这又与中国的现实产生了矛盾,一方面,政府如果干预了,它就失去了自治的性质,但是如果政府不培育,又没有自治,这是一个悖论。政府在培育的同时就很难不干预,因此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希望社区和政府的关系不要象小学生与家长的关系,而至少要象博士生与导师的关系。

  有的代表提出,业主的物权意识的觉醒促进了城市公民意识的觉醒,城市居民委员会的选举中所体现的竞争性和权利意识,不如农村的农民,而正是业主的维权行动体现了城市居民权利意识也在不断地成熟。业主委员会发展的更大的意义在于会让更多的公民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参政。业主委员会的发展对于公民社会的建设具有一些具体的经验,包括:如何组织起来,如何整合和协调业主自已内部的利益,如何选举自己的代表人,如何用各种方式表达公民的一些需求等。

  针对政府的作用,有的代表提出,在业主委员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完全不应参与,连指导都不必,而应恪守作为裁判地角色,而把业主委员会所发生的事件,当成一个普通的市场看待。

  四、城市社区权利冲突所引起的进一步的学理思考。

  在本次学术会议上,代表们还对一些现实的和潜在的城市治理问题提出了前瞻性的思考。主要包括如下问题:

  第一,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由于缺乏组织依托和制度化的利益表达途径,这些群体在与社会强势群体的博弈中,往往处于劣势。不满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往往会以某种情绪化的方式宣泄出来。保障公民的结社权,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已无太多选择余地。

  第二,住宅小区中的民主运作。随着住房商品化和单位体制的解体,“单位人”转变为“社区人”,业主与住宅小区的利益关联变得日益紧密。围绕公共事务的决策,出现了住宅小区中的民主。这是一种以产权为基础、以业主自治为诉求、以业主委员会为主导的新型民主形式,在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上,不同于国家民主和宽泛意义上的社区民主。这种民主形式,值得学界关注。

  第三,业主委员会与社区自治的主体重构。以新型住宅小区为主要成分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基本上没有能力来维护居民(业主)的利益,也很难协调社区中的利益纠葛。因此,有学者提出,新型社区可以考虑以业主联合会取代居民委员会的主导作用,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实行合作共治,处理社区公共事务,业主联合会以各个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为基础构建而成,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有利于房产纠纷的解决。

  第四,民间组织的定位问题。有代表认为,业主委员会应该说是一个比较成熟的民间组织。它有三个特点,第一它是自发产生的,第二个它有强烈的权利意识,第三个是自立,不靠政府。未来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应该以业主委员会为榜样,使中国的民间组织发展壮大起来,真正成为第三部门。但是在目前,作为一个理性的民间组织,业主委员会应该在法律和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也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它的一个重要目标。

  第五,治理冲突和纠纷的途径。有代表提出了很具体的治理措施,包括:首先是政府要到位,不缺位、不越位,真正做到规则制定者、做纠纷的裁判员。第二要完善市场。第三对房地产开发建设要招标建设,检查监督、保证质量。第四,成立城市社区公私合作的治理委员会进行综合治理。

  第六,维权与治理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陈幽泓 教授认为,业主发展有两个阶段,初级阶段是维权,下一个阶段是治理。维权是“打天下”,治理就要“坐天下”,维权是你死我活,治理是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维权讲究斗争、打击,治理讲究妥协与合作。

  第七,政府的责任定位。有代表把政府的责任具体界定为如下几项:政府应该先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不给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侵害业主权益提供方便;政府要废除物业公司的非法垄断,取消物业公司的资质管理,通过制定针对业主的最低物业管理标准来干预物业管理;政府应该通过立法限制大业主的权力,明确政府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中的行政责任,提供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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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2004年工作总结

 

2003年12月底,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正式被广东省教育厅评审遴选为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省教育厅科研处和学校领导的指导、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等各项制度和政策要求,树立明确的发展理念和思路,积极主动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基地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现将2004年全年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研究所自1999年成立以来,一直比较注重通过建立规章制度来规范内部管理,通过规范化管理提高运作效率。从被遴选为重点研究基地以来,我们又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征求研究所顾问和学术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先后修订并正式公布执行了《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基本管理制度》、《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专兼职人员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专兼职人员学术专著出版津贴申请与评审办法》、《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专兼职人员科研津贴管理办法》、《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分类》、《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章程》、《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理事会章程》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涵盖了研究所运作的主要环节和方面,使基地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

秉持“管理制度化,制度权威化”的理念,我们注重严格执行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树立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文本制度真正实施起来,发挥实际功效,确保研究所“按章运行”。以下是2004来主要管理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及其显示出的制度绩效。

1、与各位专兼职研究人员重新签定了合同

研究所已经实施了专兼职人员的合约制,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精神,今年2、3月份由所长按“带(给)课题和经费进基地、完成课题后出基地”的原则与20名专兼职人员重新签订《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聘任研究人员合同书》。聘任合同明确规定了专兼职研究人员在受聘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成果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等等。

2、坚持每月一次的所务会议制度

每月不定期召开所务会议,讨论、决定和布置研究所运作过程中的常规性工作。从被遴选为重点以来,我们坚持至少每个月召开1次所务会议。这些会议研究和布置了研究所一系列工作安排,及时畅通地沟通了信息。各次所务会议后均整理出会议纪要,报送相关领导并存档。

3、首次实施了课题公开招标制与评审票决制

今年我们启动了对研究所2004年度科研项目的招标工作。此次招标的项目共2项,分别是:“党内民主问题研究”、“香港政制发展的生态、方向与动力研究”。招标公告在研究所网站公开发布,投标情况良好,经过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的通讯评审,投票确定了中标课题负责人并签订了相关协议。目前两项招标课题的研究进展良好。

4、重新增补了学术委员会委员并召开了首次会议

2004年我们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关于研究基地管理体制的规定,我们增补了研究所的学术委员会成员,使学术委员会人数增加到15名。学术委员会由国内著名政治学家、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徐勇教授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了北京大学、中山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共中央编译局等单位的国内外知名学者。 2004年2月28日 -29日学术委员会在深圳召开了首次会议。深圳大学副校长章必功教授、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副处长王斌伟博士、深圳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吴俊忠教授、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在会上,各位委员就研究所的定位、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就《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基本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文件草案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设性修改意见,真正发挥了研究基地“学术研究指导机构”的职责和功能。今年上半年,学术委员会还完成了招标课题的评审投票工作。

二、运行机制的优化创新有了新的突破

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建立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是重点研究基地的重要使命。同时,我们深知,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历史较短,学术积淀不足,又远离学术中心和中国政治中心,在人才资源、社会声望、研究经验等方面存在一系列相对劣势,因此更应该在运行机制的创新方面进行积极探索,通过机制创新营造相对优势。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在形成“小核心、大网络”、“养成果、奖课题”等运行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1、成立研究所顾问委员会

为了加强研究所与学术中心和政治中心的沟通联系机制,2004年研究所聘请了8位学术顾问。这些顾问分布在国内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党政机关等,包括国内著名政治学专家、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 俞可平 教授;曾经给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进行过辅导讲解的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林尚立 教授,等等。这些顾问热心参与研究所的建设和发展, 2004年2月28日 -29日举行了首次学术顾问会议(与学术委员会会议合并举行),全体顾问到会并就研究所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给予实质性的帮助和指导。

2、建立研究所理事会

为了加强研究所与工商企业的沟通和互动,争取社会各界对研究所发展的支持,筹集更多的资源推动学术研究,研究所于 2004年5月16日 正式成立了“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理事会”。理事单位包括深圳大学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通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滔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经济特区实验外贸公司等。这些企业已经用出版资助等形式积极支持研究所的发展。

3、设立项目开发经纪人制

为了鼓励全方位开拓项目来源,研究所建立了项目开发经纪人制。为研究所承揽到人民币5万元以内经费的项目,其经纪人可提取5%的佣金;承揽到人民币5-10万元经费的项目,其经纪人在5万元以内部分提取5%的佣金,5万元以上部分提取10%的佣金;承揽到10万元以上经费的项目,其经纪人在5万元以内部分提取5%的佣金,5-10万元部分提取10%的佣金,10万元以上部分提取15%的佣金。经纪人既可参与项目研究,也可不参与研究。

4、筹建特约研究员制度

为了更有效的开展在全国各地的实地调研工作,尽可能地降低调研成本,提高效率,我们筹建了特约研究员制度,即根据本所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在需要调研地区聘请相关的党政干部和学者作为特约研究员。他们接受我们的委托,参与特定课题的实地跟踪调研。2004年,我们在贵阳、北京、南京等地聘请的特约研究员在协助开展“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发展”等课题调研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科学研究的发展态势良好

1、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2004年,研究所在科研方面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专兼职科研人员以研究所名义发表论文共46篇。这些论文绝大多数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上,有的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社会科学研究》、《政治学研究》、《国外社会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截止12月底,我所专职研究人员发表的论文中,被《新华文摘》转载2篇,论点摘编1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5篇,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积极影响。

2004年,我所专职研究人员共出版(参编)学术专著、译著11部,同时我们编辑出版了每年一辑的《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Ⅲ》。这些学术著作一般都由人民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等国家主流出版社出版,学术影响比较大。

2004年,我所吴海燕老师作为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深圳市经济发展与人才发展依存度及政策导向研究”获得2004年人事部第四次全国人事科研优秀成果奖励二等奖;张定淮教授发表于深圳大学学报的“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政治文化转型”一文在第二届深圳期刊奖评选中,获学术理论类三等奖。汪永成副教授的专著《双重转型:“九七”以来香港行政改革与发展》被评为中国第三届行政管理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他向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4年年会提交的论文“公用事业市场化政策潜在的公共风险及其控制”被该学会评定为年会优秀论文。研究所编辑出版的《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等系列出版物被越来越多的学者同仁引用或被作为研究生的指定参考书目,在学术界的影响日益提高。

2、各类项目研究进展顺利

被遴选为重点研究基地以来,我们继续致力于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和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现实问题,通过组织重大科研项目,争取产出重大研究成果。目前,研究所专人员承担的各类项目进展顺利。 黄卫平 教授 和张定淮 教授承担的2项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进展顺利,其中 张定淮 教授主持承担的关于香港政制发展问题的研究成果、政策意见引起了广东省委统战部等单位的重视,一本专题文集即将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 汪永成 老师主持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已经完成正在进行鉴定结项工作; 吕元礼 教授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展顺利,取得了丰硕的阶段性成果。

四、学术交流日趋活跃

长期以来,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的一个基本经验是:高度重视学术交流,通过不断与国内学术中心、政治中心的交流合作,弥补自身远离中国高校学术主流圈和国家政治中心的相对劣势。

1、成功举办多次学术研讨会

2月28日 和29日,研究所举行了“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学术研讨会”(与研究所顾问和学术委员会首次会议同时举行)。与会人员就“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研究”进行了专题学术研讨。 10月13日 -14日,为了学习和宣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决定,研究所成功举办了“政党执政能力建设学术研讨会”,北京大学黄宗良教授、中央党校王长江教授等参加了本次研讨会。11月,研究所与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研究中心合作,成功举办“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国内学术界首次就城市业主维权这一新的社会现象进行政治学研讨,在学术界产生积极影响。

2、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

2004年,研究所专职研究人员参加学术会议34人次以上。其中,黄卫平教授于2004年11月在英国出席了关于中国问题的Wilton Park会议,并在会上作了“中国政府如何应对人民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消费需求增长和对民主政治的期望值提高”的发言。12月黄卫平教授和汪永成副教授赴韩国汉城参加了主题分别为“中韩地方政府改革和发展战略比较”(韩国政治学会主办)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现状与前瞻”(成均馆大学东亚学术院主办)的学术研讨会并各自进行了主题发言。当年,谭功荣副教授赴保加利亚索非亚大学做访问学者,张定淮教授在2004年9月赴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中国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三个月。这些学术活动对提高研究所的学术影响力产生了积极作用,扩大了研究所的知名度,在追踪本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和前沿问题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成功举办多次学术论坛和讲座

研究所将学术论坛和学术讲座作为履行基地使命的重要载体,安排专人负责筹办组织该项工作。2004年,研究所成功举办学术论坛和学术讲座共15次。这些讲座的主讲嘉宾不仅包括研究所的专兼职人员,也包括曾经给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进行过辅导讲座的 黄宗良 教授 和林尚立 教授等国内著名学者。他们的精彩演讲对营造研究所的学术氛围,提升了研究所的社会影响力其到积极作用,受到了师生的热烈欢迎和积极评价。

4、升级改版研究所网络交流平台

2004年,研究所网站在成功注册了“当代中国政治研究”域名(http://www.ccpri.com)的基础上成功进行了改版,扩展了功能,境内外的访问量持续上升,在学术界的影响也不断增强。目前,网站设置了“学人社区”、“聆听学术”、“成果展示”、“项目管理”、“本所建设”、“问题与主义”等板块,可以按时间、作者等标准对研究所专兼职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自动统计,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效能。为了扩大研究所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拓展国际交流平台,我们正在进行网站的英文版建设,不久将推出。

5、定期编辑出版内部刊物

研究所创办了内部刊物《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通讯》,每季度编辑出版一集。《通讯》的主要栏目包括“对策研究”、“时政点评”、“学界信息”等,主要向政策研究机构、研究所顾问、学术委员会委员、著名学者、国内高校、学术研究机构等赠阅。目前,《通讯》已经出版4集,成为研究所展现自我以及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6、加强了与中央有关部门的合作

在2004年,研究所与中央有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有了新的进展。 黄卫平 教授作为主要成员承担了由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第一首席专家 俞可平 教授任组长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经典作家关于民主和政治文明的基本观点研究”的子课题。在中央组织部党建所积极支持下,研究所正在将调研报告“利益集团的形成及对地方政治的影响”申报广东省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五、人才培养、咨询服务等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1、人才培养方面

长期以来,我们将研究生作为学术研究的重要力量加以引导和培养,将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的培养与研究所的研究课题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了“以重大前沿课题为导向推动研究生教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产生了积极成果。基地成立以来,我们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在《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发展规划(2003-2006)》中明确规定:“研究所承担的每个项目都吸收2名以上研究生参与课题调查和研究,争取3年内本所硕士研究生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5篇以上。”2004年,本所研究生共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有的被《新华文摘》摘编论点。黄卫平、张定淮和 吕元礼 教授的“以重大前课题为导向推动研究生教育”获得深圳大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04年,多名研究生参加了深圳市福田区委委托项目“福田区建立学习型社区对策研究”的调研,从问卷的设计、发放、统计分析全程参与,得到极大锻炼。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申报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硕士点准备工作并为下一 步的 博士点建设打好基础。

2、研究团队建设方面

按照研究所的四个研究方向、特别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我们重新整合研究团队。重视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许多重大课题由他们直接主导,同时在成果发表、著作出版、学术交流等方面为年轻人才的成长提供条件。2004年,研究所专职人员 赵宇峰 老师晋升为教授,唐娟、邹树彬、谭功荣和 吴海燕 老师晋升为副教授,使我所专职研究人员的职称结构有了显著改善。2004年, 唐娟 博士在北京大学的博士后研究进展良好, 邹树彬 老师被录取为中山大学政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他们两人策划的“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展学术研讨会”获得圆满成功;汪永 成副 教授成功组织了“政党执政能力建设学术研讨会”,赴韩国汉城参加了韩国政治学会主办的学术研讨会并进行了主题发言……。这些活动对提高我所年轻学者的研究能力和科研组织能力,增强在国内学术界的影响和实力起了积极作用。

3、咨询服务方面

2004年,我所专职人员汪永成副教授等完成的《利益主体组织化与利益集团政治化趋势对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影响和对策研究》被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学会的主管单位为国务院办公厅)评审为优秀成果。郑维东博士等主持的“福田区建立学习型社区对策研究”项目已结项。张定淮教授承担的广东省委统战部《香港中产阶级心态分析》,被评为省委统战部优秀论文。汪永成博士还应邀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关于行业协会发展的调研项目,负责执笔完成的研究报告受到区领导的重视。

六、社会显示度进一步提升

2004年,研究所的社会显示度有了进一步提升。在7月召开“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会议”上,黄卫平所长进行了主题发言,向与会的各校代表介绍了研究所的经验,受到有关领导和同仁的好评。2004年2月26日应英国驻华大使馆之邀,经深圳市外事办安排,黄卫平教授在市外办与英国驻华使馆政治处一等秘书Mr Ian Seckington及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经济及政治领事Ms Claire Lawrence,就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行了广泛的交流。6月,法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文化处的大学合作项目主管Emmanuelle Platzgummger访问我所。10月12日,英国驻华使馆政治处Claire lawrence又访问了我所。 11月30日 ,为庆祝研究所成立5周年,我们特邀中央芭蕾舞团在深圳大学元平体育馆举行了盛大的专场演出,包括经典剧目《天鹅湖》、《红色娘子军》等,深圳大学和各友好单位5000名观众观看了演出,扩大了研究所的知名度。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鼓励研究所专职人员在报刊发表时政评论,积极介入公共政治生活。2004年在各类报刊共发表评论30篇,通过自己的视角和优势宣传解释党和政府的政策,传播政治文明,向普通群众普及政治学常识,极大地提高了研究所的社会显示度和影响力。同时拓展了研究所的发展空间,《深圳特区报》和香港《大公报》等报刊与我所的联系日益加强。

七、基地建设几点体会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成立已经满5年,被确定为重点研究基地也已经整整一年了,可以说有了比较大的发展,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体会,以下几点对研究所的建设和发展至为重要。

1、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我们深知,我们研究的许多问题属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极为敏感和颇有风险的现实政治问题。因此,研究所的发展和课题的研究首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以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研究方向把握、课题设计、内容安排和学术交流等各个方面加强政治意识,自觉地将自己的研究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结合起来。正是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过去一年,我们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三贴近”的方针,积极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理论支持。

2、应该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

我们认为,虽然我们远离学术中心和政治中心,但身处深圳经济特区这一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处于相对领先的位置,并最先迎接市场机制和经济现代化对政府治理和政治发展带来的巨大挑战。所以,我们应该根据自己在人才队伍、地缘优势等方面的特点,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在和国内学术界的竞争和合作中,努力开拓下列四个“细分市场”:一是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咨询的“高端市场”(承担各级党和政府部门委托的调研课题等);二是让世界各国政府、人民了解中国政治发展的“国际市场”(发表解读中国政治发展的研究成果、承担国际合作项目等);三是向社会公众普及政治学知识和传播现代政治理念、弘扬政治文明的“大众市场”(举办学术讲座、发表时政评论、接受媒体采访等);四是传统的“学术市场”(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等)。

3、应该努力营造形成自己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

在几年的实践中,我们认为,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的建设应该本着“不求圆满,但求卓越”的精神,坚持“合适的才是最好”的理念,努力营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国内学术界继续保持和发扬“研究问题的前沿性”、“研究方法的实证性”、“研究活动的开放性”等特色。

虽然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在基地建设方面取得的重要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尚没有举办过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在承担重大研究项目方面进展不大、兼职研究人员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等等。我们也深知,建设好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不仅是我们的事业和使命,更是需要持续不断艰苦努力的工程。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在教育厅科研处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精神要求,继续坚持和发扬已有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特别是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有益经验,在拓展研究所的“国际市场”、产出具有重大影响的“精品”成果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了实现“在十年内跻身于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中国政治问题研究机构”远景打下坚实的基础。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200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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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则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为了认真学习、具体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于近日,特将胡锦涛同志正式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以来( 2002年11月15日 2004年12月31日 )公开发表的讲话汇编成册,本书共收入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谈话、演讲等91篇。全部资料来源于新华网、人民网及中国外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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